关于做好201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管理员 2013-01-07 00:00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关于做好201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规划办通字[2012]45号)的要求,以及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于今日发布了关于转发《201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要求。为做好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人资格:

1、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或相当于副高级)以上职称;青年项目申请人(包括课题组成员)年龄不得超过39周岁(197431后出生),不具备副高级以上职称的,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课题参加者或推荐人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2、申报课题的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不能申报新项目(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在201331之前的可以申请)。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其他国家级科技计划项目,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其他国家级科技计划项目。

二、课题申报要求:

1、课题申报范围涉及23个学科(不含教育学、艺术学、军事学),须按照《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填写申请书。跨学科课题要以“靠近优先”原则,选择一个为主的学科申报。

2、《课题指南》围绕十八大报告中提出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拟定了一批重要选题,放在各学科突出位置,相关学科要结合自身的特点和优势申报,着力推出有分量有深度的研究成果。

3、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的课题,须在《申请书》中注明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报告)的联系和区别。

4、申报课题全部实行同行专家通讯初评,初评采用活页匿名方式,活页论证字数不超过四千字,要按规定方式列出前期相关研究成果。

5、申报课题的平均资助额度为:重点项目25-30万元,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15-18万元。

6、为提高申报质量,201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继续实行限额申报。各单位务必严格审核申报人资格,重点考察选题和论证质量、申请人的学术水平及前期相关成果、研究团队等因素,对质量不高的项目不予上报。同时要减少同类选题重复申报。

三、材料报送要求:

12013221,请各单位科研秘书将《申请书》(一律采取201212月版)、《论证活页》一式三份及一份《汇总清单》报送至行政楼914室,同时报送《汇总清单》电子版,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将组织专家进行预评审。

2、根据省里专家评审结果,做好项目修改,完成《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管理信息系统》(2010年版)汇总的申请书“数据表”信息录入工作。

32013310,各单位科研秘书将修改完成、审查合格的申请书、论证活页一式7份(其中1份申请书内夹4份申请书和5份活页;另两份分别是1份申请书夹1份活页),要求:A3 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报送至科学技术研究院人文社会科学管理处行政楼914室。

联 系 人:吴 微

联系电话:045182191947

电子邮箱:wuwei0451 @yahoo.com..cn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13年1月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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