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室、中心: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我校2012年度共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32项需要办理项目结题以及78项需要提交项目年度进展报告。目前,我校已经将有关通知发送到了每个项目负责人的信箱之中,请各项目负责人及时查阅和下载填报。
为了能够更好地完成本年度项目进展报告和结题报告的填报工作,希望各有关单位科研(副)院长和科研秘书能够积极配合和认真组织,求真务实、保质保量地完成本项工作。具体填报要求如下:
一、项目进展报告填报要求
自2012年开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进展报告》(以下简称进展报告)采用项目负责人在线填写、依托单位在线审核的方式,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1、请各负责人查收本人的email,基金委已经发送了进展报告在线填写通知,项目负责人通过本人的用户名/密码登录基金委信息管理系统https://isis.nsfc.gov.cn在线填写。
2、没有收到email通知、email改变或错误、忘记登陆用户名/密码的负责人,请与校科研院联系,将给您重新发送用户名/密码。
3、累计拨款经费可以在https://isis.nsfc.gov.cn的“项目经费情况查询”,或到校财务处查询,如实认真填写。
4、填写之前请认真阅读进展报告功能培训手册(http://isisdemo.nsfc.gov.cn/miniiris/2012_rpt_usr.pdf)。进展报告中“重要研究进展”、“存在问题及解决办法”、“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只能输入文字信息,如有图片、表格类信息请通过附件上传。进展报告中“重要研究进展”、“存在问题及解决办法”和“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只能输入文字信息,如有图片、表格类信息请通过附件上传。
"*" 表示必填项
进展报告中“重要研究进展”、“存在问题及解决办法”和“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只能输入文字信息,如有图片、表格类信息请通过附件上传进展报告中“研究成果”通过“成果在线”功能添加,论文成果须填写有标注的已发表和有标准的已录用的论文。
5、请各单位科研秘书做好前期审核工作。审核通过后,请项目负责人于2013年1月4日前通过https://isis.nsfc.gov.cn提交进展报告。技术咨询电话为010-62317474。
6、校科研院将于2013年1月5-6日(提前网上提交完毕的单位,可以提前审核)对网上提交的进展报告进行网上集中审核(负责人科利用PDF文件打印功能将欲提交的进展报告提供给科研秘书审核)。
二、项目结题报告填报要求
自2012年开始,应结题项目的结题报告采用项目负责人在线撰写、依托单位在线审核的方式。
1、各负责人查收本人的email,基金委已经发送了进展报告在线填写通知,通过本人的用户名/密码登陆基金委信息管理系统https://isis.nsfc.gov.cn在线填写。
2、没有收到email通知、email改变或错误、忘记登陆用户名/密码的负责人,请与校科研院联系,将给您重新发送用户名/密码。
3、累计拨款经费可以在https://isis.nsfc.gov.cn的“项目经费情况查询” 或到校财务处查询,如实认真填写。
4、填写之前必须认真阅读结题报告功能培训手册(http://isisdemo.nsfc.gov.cn/miniiris/2012_rpt_usr.pdf)和填写结题报告页面上方的“阅读详细操作说明请点击此处”。
5、经费决算表相应列的填法:(1)预算经费与原来计划书(非申请书申报经费)中填写一致(系统中已列出不必修改);(2)经费支出按照实际开支填写(最好没有结余),其中管理费统一为5%,面上项目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劳务费都≤15%。重点、杰出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劳务费都≤10%。(3)“本项目其它经费来源”指除基金委的资助外,所获得的其他经费资助(根据任务书填写),该栏的填写与基金委经费不存在相互包含关系,没有就填写0。
“经费使用说明表”栏若按照预算要求执行经费的项目可填写“课题经费按期拨入,各项经费按照计划书的要求列支”。若有需要说明情况,请根据经费经费使用情况填写。
6、须注意结题报告中,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经费决算表及经费使用说明表(请尽快办理完毕,避免影响材料的提交、报送和2013年度的项目申报)要如实认真填写。其中校财务负责人签章、财务部门签章、审计部门签章由项目负责人自行前往相关部门办理,科研管理部门签章由科研院收齐材料后统一办理。并有三处需要项目负责人签章。
确认填写无误后,项目负责人可点击提交,并下载并打印最终PDF版本结题报告,难以电子化的附件材料随纸质结题报告一并提交。项目负责人应保证纸质结题报告内容与电子版一致。
7、各单位科研秘书请将各结题项目定稿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经费决算表及经费使用说明表一式三份(已签字盖章)统一于2013年1月5日前报送科研院审核。并请各项目负责人于2013年2月1日前将定稿的结题报告通过https://isis.nsfc.gov.cn在线提交(网上提交含已填报好的经费决算表和说明表),以便于科研院于2013年2月2-6日网上审核。同时将相同版本的纸质结题报告(后附相关附件)一式两份(负责人已签字)由各单位科研秘书统一于2013年2月20日报送校科研院基础研究部916室,难以电子化的附件材料随纸质结题报告一并提交。项目负责人应保证纸质结题报告内容与电子版一致。
8、项目负责人撰写结题报告时,使用“成果在线”方式收集本项目发表的论文。请不要将待发表或未标注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和项目批准号等的论文列入结题报告;不要直接复制论文内容作为结题报告内容。技术咨询电话为010-62317474。
9、自然科学基金委在批准结题通知发布之后,将公布项目结题报告和申请摘要。请相关项目负责人在撰写《结题报告》时注意保密及知识产权保护的问题。按照《科学技术保密规定》的要求,确保在《结题报告》中不出现属于国家科学技术秘密范围的内容。
10、使用A4纸打印,附件随正文一起左侧装订,请勿使用塑料夹。
注:相关项目清单另行通知所在单位科研秘书。
联 系 人:金辛
联系电话:82190716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12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