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全省文化人才工程建设,更好地培养和造就宣传文化领军人才队伍,为我省宣传文化事业繁荣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保证,省委宣传部在全省宣传文化系统组织开展黑龙江文化名家暨“六个一批”人才的推荐选拔工作。按照省委宣传部统一部署,省社科联继续负责全省理论类人才的选拔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理论类人才推荐与选拔重点是在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省级社团。同时,扩大识人选人渠道,加大对优秀体制外人才的推荐选拔力度。另外,按照省委宣传部年初印发的《关于黑龙江文化名家暨“六个一批”人才首批入选人才的通知》精神,原“六个一批”专家级人才整体转为“黑龙江文化名家”,“六个一批”青年人才称号不变,已经入选的人才不必重复推荐,但业绩突出的“六个一批”青年人才可申报推荐为“黑龙江文化名家”人选。
二、荣誉设置
分设黑龙江文化名家和“六个一批”青年人才两个层次。
三、参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坚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认真学习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自觉在政治上、思想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品德优良。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社会责任感,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党的宣传纪律,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自觉弘扬正气,抵制不良风气。
3.业务精湛。学风严谨,学识渊博,技艺精湛,勇于创新,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专业水平。
4.爱岗敬业。求真务实,勤勤恳恳,兢兢业业,无私奉献,在本单位是业务骨干,工作成绩突出,成果显著。
5.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对德才素质好、发展潜力大、业绩特别突出、知名度美誉度高的人才,在学历、职称方面可适当放宽条件。
(二)具体条件
1.黑龙江文化名家条件
(1)总体要求
长期从事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包括体制外人才和民间人才);造诣深厚,是本专业领域领军人物、拔尖人才或学术带头人;业绩突出,其论著、作品、成果等处于全国领先地位,得到同行公认;影响广泛,在全国和全省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对黑龙江文化建设起到引领、突破和开创作用;年龄在55岁以下(195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理论类具体条件(至少具备以下条件中的3项):
①承担国家级社科研究基金项目(课题)1项或省部级社科研究项目(课题)2项以上,均为项目(课题)第一负责人;
②提出重要的决策咨询意见被省委、省政府采纳,研究成果获得过省级社科优秀科研成果一等奖以上奖励;
③近5年来,在国家级重要学术刊物发表过论文2篇以上(第一作者),在省级重要学术刊物发表论文6篇以上(第一 作者);
④出版1部以上有重大影响的学术专著。
2.“六个一批”青年人才条件:
(1)总体要求
在宣传文化战线理论、新闻、出版、文艺、技术和经营管理岗位一线工作;具有较高学术水平、业务工作水平和科研能力,在本专业领域取得突出成绩,是本单位、本部门的业务骨干;具有良好的发展潜力和培养前途;年龄在35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理论类具体条件(至少具备以下条件中的3项):
①承担国家级社科研究基金项目(课题)1项或省部级社科研究项目(课题)1项以上;
②提出重要的决策咨询意见被省委、省政府采纳,研究成果获得过省级社科优秀科研成果二等奖以上奖励;
③近5年来,在国家级重要学术刊物发表过论文1篇以上(第一作者)或在省级重要学术刊物发表论文3篇以上(第一作者);
④出版过学术专著。
四、推荐要求
1.组织推荐。各申报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要按推荐选拔条件,组织本单位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申报,确定推荐人选。
2.材料申报。各单位确定推荐人选后,请填写《黑龙江文化名家暨“六个一批”人才推荐表》(见附件)。
(1)电子稿要求。人才推荐表采用统一的电子模板填写。一个推荐表作为一个电子文件,以人选姓名作为文件名称,电子版由科研秘书统一发送到科学技术研究院。
(2)纸质稿要求。用A4纸打印2份推荐表。
(3)佐证材料要求。申报材料中获奖证书、论文著作、作品等佐证材料均须提交原件、复印件和原件清单,原件经省社科联审核后退回,没有原件的须提供能证明其作品是本人的有关证明原件。
3.初评推荐。省社科联将依据推荐选拔条件,认真组织初评工作,遴选出符合条件的人选按照规定名额择优上报省委宣传部。
截止时间:2013年7月1日 11:30。
联 系 人:刘劲风
联系电话:821919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