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2013年度黑龙江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以下简称“省高校人文奖”)推荐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请者要求
1.申请者必须是我校的在岗在编的教师、研究人员,不包括从校外聘请的兼职教师、科研人员和出国逾期未归人员。成果应符合《黑龙江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励办法》及《实施细则》中的申报条件。
2.每人限报一项,合作研究成果必须由第一署名人申报。
二、申报成果要求
参评论文、著作的发表时间,研究咨询报告类成果鉴定、验收的时间均为2010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
1.多卷本研究著作以最后一卷出齐的时间为准,在符合上述申报时限的情况下做整体申报。
2. 丛书不能作为一项研究成果整体申报,只能以其中独立完整的著作单独申报。
3.个人论文集可作为著作类成果申报,但多人撰写的论文集只能由其中某篇论文的作者申请论文类奖励。
4.围绕一个专题,以个人或课题组名义发表于同一刊物同一标题的系列论文,可作为论文类成果整体申报。但围绕一个专题,发表时标题各不相同的系列论文,不应视为系列论文而做整体申报,只能选择其中的一篇论文申报。
5.研究咨询报告,须提交实际应用部门(省部级以上政府机关、大中型以上企业)的采纳证明,或省(市)领导人的重要批示。
6.申报成果必须进行查重检测,无查重检测结果的一律不予受理。
三、不予受理情况:
1.教材和教学参考资料;
2.已获市(地)、厅局级及以上奖励的成果;
3.研究咨询报告类无采纳证明或领导批示的成果;
4.无社会反响和引用证明的论文。
四、推荐材料要求
推荐材料包括《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书》(电子版)和申报成果的附属材料(电子版)。申报材料一式九份(含原件一份),为保证材料的完整性,请将材料装到档案袋里,并将申报《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书》首页粘贴在档案袋封面上。评奖结束后,无论申报者是否获奖,所有申报材料一律不再退还。
五、其他事项
请各单位的科研秘书将学院审核后的书面材料于2013年7月8日报送至行政楼914室,提交学院项目申报汇总表一份,所有申报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wuwei0451@yahoo.com.cn
联 系 人:吴微
联系电话:0451-82191947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13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