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培育和建设一批具有较强自主创新能力的优秀科技创新团队,增强企业自主创新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推动我市产业转型升级,激励广大科技工作者为我市新战略实施、实现“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做出新贡献,根据《哈尔滨市科技创新团队奖评审办法》(见附件1)规定,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总工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工信委、市科协和市老科协等单位决定联合开展第一届哈尔滨市科技创新团队奖推荐与评审工作。现将有关参评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评审范围
(一)科技创新团队指在共同的科技研发、技术攻关目标下,以优秀专家、骨干技术人员为核心,团队协作为基础,有明确目标任务,依托一定平台和项目,通过分工合作,创造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成果的科技人才群体。
(二)科技创新带头人指在科技创新团队中起主要作用或个人创新行为、创新效果对科技、经济发展有突出贡献的个人。
(三)科技创新团队和科技创新带头人可同时推荐。
二、奖项设置和命名表彰
设哈尔滨市科技创新团队奖(集体奖)10个和哈尔滨市科技创新带头人奖(个人奖)10个。
对获奖团队和个人,以哈尔滨市科技创新团队奖评审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1)名义进行表彰奖励,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并在有关媒体进行宣传报道。
三、推荐申报条件
(一)科技创新团队应具备下列条件:
1.科技创新团队及其所在单位应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诚实守信,社会认可度较高,能为哈尔滨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2.具有突出的创新成果和较高的创新水平。技术(学术)水平在同行中具有明显优势,在相关领域已取得较突出的创新成果,或在相关领域显示出明显的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
3.具备结构合理的科技人才梯队,团队负责人需具有副高以上职称和硕士以上学位,其他成员需具有中级职称和本科以上学历,创新团队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团队中45岁以下成员不少于1/2。
4.具备较好的研发平台和条件,具有市级以上技术中心、研发中心、工程中心、重点试验室、博士后工作站等研究基地,具备完成技术创新任务所必备的科研设施、技术装备和实验条件,具有良好的技术研发工作条件和环境。
5.具备符合我市发展的研究方向,近5年承担过市级以上重大课题或科技项目研发,并通过有关部门的验收。主要从事对经济增长、社会进步有重要意义的关键技术创新、集成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产生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对哈尔滨产业的发展起到实质性推动作用。
(二)科技创新带头人应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高尚,治学严谨。
2.具有较高的科研能力和创新性思维,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管理水平和团队合作精神,在团队中有较强的凝聚力,身体健康,有充分的时间和充沛的精力领导团队开展工作。
3.近5年来所取得的成果或正开展的科研项目具有重大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对哈尔滨产业的发展有重大推动作用。
4.应有副高以上职称和本科以上学历。
四、推荐申报材料
(一)申报科技创新团队应准备如下材料:
1.《第一届哈尔滨市科技创新团队奖申报表》(见附件2)一式3份,并提供电子稿。
2.有关附件材料一份(需附目录并装订成册)。包括:
(1)申报团队所在单位的单位法人证书、团队成员的身份证、职称证书、学历证书或学位证书等材料的复印件一份,团队科研环境、研究成果照片一张。
(2)申报团队近5年主要科技创新成果技术鉴定证书、知识产权证明材料、技术应用证明材料、获得表彰奖励证明材料、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证明材料等。
(3)申报团队近期发展规划和科研计划。
(4)所在单位出具的申报材料非涉密证明。
(5)附件材料目录上需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6)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
(二)申报科技创新带头人应准备如下材料:
1.《第一届哈尔滨市科技创新带头人申报表》(见附件3)一式3份,并提供电子稿。
2.有关附件材料一份(需附目录并装订成册)。包括:
(1)申报个人所在单位的单位法人证书、本人身份证、职称证书、学历证书或学位证书等材料的复印件一份。
(2)申报个人近5年公开发表的主要论文及专著(论文限3篇、专著限1本)、技术鉴定证书、知识产权证明材料、技术应用证明材料、获得表彰证明材料、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证明材料等。
(3)所在单位出具的申报材料非涉密证明。
(4)附件材料目录上需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5)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
请各单位按要求将本单位推荐评审材料汇总后于6月20日前报科学技术研究院(行政楼912室)。
联系人:刘劲风 电 话:82191946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13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