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第十一届黑龙江省青年科技奖的通知
管理员 2013-08-07 00:00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及个人:

根据《关于开展第十一届黑龙江省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推荐与评选工作的通知》(黑科协发[2013]57号)要求,我校现组织第十一届黑龙江省青年科技奖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学风正派。

(二)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取得重要的、创新性的成就和作出突出贡献;

2.在工程技术方面取得重大的、创造性的成果和作出突出贡献,并有显著应用成效;

3.在科学技术普及、科技成果推广转化、科技管理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产生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男性候选人不超过40周岁(197311日以后出生),女性候选人不超过45周岁(196811日以后出生)。

二、我校申报名额和获奖人数

(一)我校单独推荐12名候选人;两个以上单位可共同推荐56名候选人。

(二)本届获奖人数原则上不超过40名,往届获奖者不重复受奖。

(三)往届省青年科技奖获奖者,在获奖后又取得新的科技成果(如国家级科技进步奖、成果奖等,省、部级科技进步一等奖以上并为主要完成者),可直接申报第十三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申报程序、材料均参照本届省青年科技奖的申报要求,填写《黑龙江省青年科技奖推荐表》(附件2)并在封面注明申报第十三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

三、申报工作要求

(一)申报人的科技成果应以在国内或省内做出的为主,被推荐人应为主要完成人或主要贡献者。

(二)申报人推荐材料是黑龙江省青年科技奖评审的主要依据,要求重点突出候选人的创新性成就和贡献。申报人推荐材料请勿涉及国家秘密。电子版材料与纸质材料应保持一致,非学术性报纸刊物的有关报道不作为证明材料。对于推荐材料填报不实的,实行一票否决,并对候选人信誉进行记录。

(三)申报人不得通过两个或两个以上渠道推荐参加评审。

四、材料报送要求

(一)报送材料:

1. 《黑龙江省青年科技奖推荐表》一式8份,同时报送电子版材料。

2. 个人简介1份(不超过200字),包括姓名、出生日期、政治面貌、学历学位、所在单位及职务、专业技术职务、社会职务等基本信息,以及取得成果、奖项等情况,同时报送电子版。

3. 候选人电子版先进事迹材料一份(800-1000字)。

4. 电子版个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

5. 候选人所在单位出具的推荐材料非涉密证明。

6. 有关附件材料2份(原件审核,复印件装订成册),包括:

1)公开发表的主要论文及专著(论文限5篇、专著限1本);

2)主要科技成果目录;

3)被他人引用的论文、专著证明材料;

4)技术鉴定证书及知识产权证明材料;

5)技术应用证明材料;

6)获得表彰奖励证明材料;

7)其他材料。

(二)报送时间:

请各有关单位及个人务必于2013812900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科学技术研究院知识产权与成果办公室(综合办公楼923室),逾期将不予受理。

联 系 人:范金凤

联系电话:82191659 13101618856

E- mail:kjc@nef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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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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