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3年度中国科协三峡科技出版资助计划的通知
管理员 2013-07-18 00:00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及个人:

根据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关于申报2013年度中国科协三峡科技出版资助计划的通知》(科协办函学字〔201369号)及《中国科协三峡科技出版资助计划管理办法》(科协办发学字〔201329号)文件要求,我校现组织2013年度中国科协三峡科技出版资助计划的申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关于中国科协三峡科技出版资助计划

为促进科技工作者学术成长,推动学科发展,繁荣科技出版,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于2012年联合设立中国科协三峡科技出版资助计划(简称出版资助计划)。

出版资助计划资金由中国三峡集团提供,自2012年至2016年先期连续资助5年,用于资助出版自然科学和技术科学领域科技著作。

出版资助计划采取自愿申报、专家评审、全额资助的资助方式。

出版资助计划每年评审两次,时间一般安排在每年的5月和11月。

中国科协学会学术部负责出版资助计划的统筹管理和组织协调,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负责出版资助计划的日常管理和所资助科技著作的出版工作。

二、资助对象

资助对象必须满足如下条件:

(一)具有中国国籍的科技工作者及相关研究人员;

(二)申报人须为科技著作的著作权人。著作权人原则上不得多于3人;著作权人若为多人,申报者须为第一著作权人,并出具其他著作权人签署的同意申报资助的意见书或委托书。

注:在满足以上条件的基础上,同等条件下优先资助45岁以下的青年科技工作者、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得者和全国百篇优秀博士论文获得者;优先资助科技工作者出版首部科技著作。

三、资助范围

出版资助计划资助的科技著作应为中文版,分中文版原创著作、中文版翻译著作两类。

(一)中文版原创著作

中文版原创著作应满足如下条件之一:

1.基础研究科技著作:研究成果在理论上有所创新或有积极意义,或在方法上有一定突破或改进,或在实验上有新发现;

2.应用基础研究科技著作:研究成果具有独到见解或构成新颖体系,在生产技术领域应用有重大前景或实用价值;

3.技术改造和产品研发科技著作:从事技术改造和产品研发的成果已得到实际应用,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4.科技政策研究著作:对推动科技进步、促进科技创新有积极的指导意义,有较高的学术水平;

5.科技史研究、科技文献整理研究著作:对科学技术发展有重要的传播价值和史料价值,有较高的学术水平;

6.高等院校教材:教育部重点出版规划内的中文版理工科教材。

(二)中文版翻译著作

中文版翻译著作必须满足如下条件之一:

1.国外有影响的能反映最新科技研究成果、最新科技发展动态的学术著作;

2.科技发展史上著名科学家经典的重要科技著作;

3.国外著名高等院校理工科权威教材用书。

四、申报要求

(一)基本要求

1.提出申报时,中文版原创著作须已完成初稿,中文版翻译著作须提供原著及不少于原著1/3的译稿。

2.科技著作版面字数原则上不得超过300千字,且内容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相关法律法规。

3.申报的科技著作若为丛书,应按每册科技著作的名称分期分批单独申报。

4.申报者每次只能申报资助一部科技著作,受资助的科技著作正式出版后,方可提交新的科技著作资助申报。

5.已获得其他出版基金资助的科技著作不在本出版资助计划的资助范围之内。

(二)申报材料

申报者需提交如下材料:

1.《中国科协三峡科技出版资助计划申报书》(附件2)一式四份;

2.中文版原创著作初稿的全部打印文稿,以及相应的word电子文档光盘;中文版翻译著作不少于1/3已完成的翻译稿的打印文稿,以及有关版权转让的必要信息;

3.所在学科两位不同工作单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正职专家对申报人及其科技书稿评价推荐意见;如申报的科技著作为翻译著作,其中一位同行专家针对原著内容的评价推荐意见,另一位外文专家针对申报人翻译水平及翻译著作书稿质量评价推荐意见;

4.反映科技著作书稿成果学术水平、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有关证明材料。

(三)申报渠道

出版资助计划不接受个人直接申报,申报者须通过下述任一渠道推荐方可申报:

1.所在学科的中国科协所属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

2.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的科学技术协会学会学术部;

3.所在学科或相近学科的中国科协全国委员、荣誉委员;

4.所在学科或相近学科的中国科学院院士或中国工程院院士、第三世界科学院院士;

5.所在学科或相近学科的“211工程”高校校长、“985工程”高校校长及下属所在学科或相近学科学院院长;

6.所在学科或相近学科的中国科学院所属研究院(所)院(所)长、中央级部委及直属企业和国资委监督管理企业所属研究院(所)院(所)长。

7.中央级科技类出版社社长、总编辑。

五、报送要求

1.我校无申报名额限制。

2.此次报送截止时间:201391011:00前。

3.报送地点:科学技术研究院知识产权与成果办公室(综合办公楼923室)。

联 系 人:范金凤

联系电话:82191659 13101618856

电子邮箱:kjc@nefu.edu.cn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13年7月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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