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黑龙江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14年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组织推荐工作的通知》和《创新人才推荐计划实施方案》(附件1)等文件精神,我校现开始组织2014年国家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申报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关于创新人才推进计划
创新人才推进计划旨在通过创新体制机制、优化政策环境、强化保障措施,培养和造就一批具有世界水平的科学家、高水平的科技领军人才和工程师、优秀创新团队和创业人才,打造一批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加强高层次创新型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引领和带动各类科技人才的发展,为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
二、申报条件
1.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应具备以下条件:
——坚持科学精神,恪守科学道德,品行端正。
——研究方向符合科技前沿发展趋势或属于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
——具有主持承担国家或地方重要科技项目的经验。
——已取得高水平创新性成果,在所在行业或领域业绩突出,具有较大的创新发展潜力,主要精力放在科研一线从事研究开发工作。
——具有较强的科研领军才能和团队组织管理能力。
——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职称。
人选为海外引进人才的,须已回国工作两年以上(2012年5月20日前回国,以与用人单位签署的正式工作协议或合同为准),并保证在今后5年内每年在国内工作9个月以上。
2.重点领域创新团队应具体以下条件:
——团队研究方向符合国家、行业重点发展需求。
——团队承担重大科研项目或重点工程和重大建设项目的重点研发任务,有明确的研发目标和发展规划。
——团队创新业绩突出,研发水平居行业或领域前列,并具有持续创新能力和较好的发展前景。
——团队结构稳定、合理,核心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不超过15人,可跨单位协作。
——团队负责人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6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并同时符合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的其他基本条件。
三、推荐渠道及名额分配
创新人才推进计划通过黑龙江省科技厅推荐,实行限额申报,我校申报名额为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4人、重点领域创新团队1个。
四、有关要求和申报流程
1.已入选推进计划的和连续申报两次未入选的,本年度不再申报。
2.同一申报对象只能通过一个渠道推荐申报推进计划一个类别项目,且不能同时申报“万人计划”其他类别项目(如百千万工程领军人才、教学名师以及青年拔尖人才等)。重复申报的,一经发现取消评审资格。
4.登陆用户名、密码请联系科学技术研究院知识产权与成果管理办公室获取。
5.黑龙江省科技厅推荐渠道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4月25日24时,此后网上申报不再受理。
6.申报材料网上打印,左侧装订,一式一份于4月30日11:00前报送到科学技术研究院知识产权与成果管理办公室(综合办公楼927室)。
联 系 人:范金凤
联系电话:82191659
科学技术研究院
二○一四年四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