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哈尔滨市第三届自然科学学术界新时期领军人才评选活动的通知
管理员 2014-03-24 00:00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根据哈尔滨市科学技术协会《关于开展哈尔滨市第三届自然科学学术界新时期领军人才评选活动的通知》和《哈尔滨市自然科学学术界新时期领军人才评选办法》(附件1)等有关文件精神,我校现开始组织哈尔滨市第三届自然科学学术界新时期领军人才评选活动。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选目的

积极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社会氛围和学术氛围,培养专业学科带头人和构筑学术高地,树立专业学科领军人才,巩固并推进我市科技人才可持续发展,激励和动员广大科技工作者热爱科技、投身科技、贡献科技,为全面提升哈尔滨市学术水平和创新型城市建设奠定人才和科技基础。

二、评选原则和范围

1.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和择优的原则。

2.坚持重点面向为哈尔滨市学科发展以及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科技工作者的原则。

3.坚持鼓励生产科研一线科技工作者的学术理论发展的原则。

4.凡属哈尔滨市行政区域内,在自然科学领域里,在具体学科专业建设、科研学术造诣和学科人才建设等方面具有领先地位、贡献突出的中青年杰出人才,符合评选条件的均可参加评选。评选命名表彰活动每三年开展一次。

三、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遵纪守法、品德高尚,具有“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和“坚持真理、诚实劳动、密切合作”的职业道德和良好学风。

2.具有较深的从业资历。在本学科理论性研究造诣深,具有较高的学术理论水平和较丰富的实践经验。

3.在学科中具有带头作用和自主创新精神,对本学科建设和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

4.学术上有突破,得到国内外学术界公认。其学术成果被国内外权威检索工具和同行广泛引用,处于国内外学术界领先水平,获得相应科学技术奖励。

5.有较高的威望和影响力。热心我市学术繁荣事业,在建设学术高地、加强学术交流、引领学科发展、活跃学术氛围、培养科技人才以及倡导良好学风等方面成绩显著,贡献突出,得到社会或同行认可,在学术建设方面享有盛誉。

6.在促进科技与经济的紧密结合,推动科技进步、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方面,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四、报送材料要求

1.《哈尔滨市第三届自然科学学术界新时期领军人才申报表》(附件2)一式三份(单独装订),工作单位意见自拟,并加盖本学院公章,同时提交电子版。

2.根据申报表内容和顺序,提交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一份,内容要真实,采用A4规格装订成册(单独装订)。

3.提交材料所涉相关原件,请申报者自行备好,待评选入围后向专家评审组提供(提交的科研成果、学术成果及荣誉等有关证明材料,申报人必须是主要作者或项目主持人)。

五、报送时间及地点

报送时间:20144281700前。

报送地点:科学技术研究院知识产权与成果管理办公室(综合办公楼927室)

 

联 系 人:范金凤

联系电话:82191659  13101618856

电子邮箱:kjc@nefu.edu.cn 

科学技术研究院
二○一四年三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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