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4年度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的通知
管理员 2014-03-24 00:00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根据环保部、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开展2014年度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项目申报的通知》(环办函[2014]153号)的通知要求,我校现开始组织2014年度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的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申报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项目(以下简称“环保科技奖”)应符合《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励办法》(附件1)中有关条款的规定。

2.申报环保科技奖项目必须是经主管部门或相关机构进行科技成果鉴定、验收、评审或获得专利后,实际应用一年以上(含一年)的科技成果。

3.正在研究中的项目、成果权属有异议的项目不得作为推荐项目;已获国家级、省级科学技术奖的项目不得作为推荐项目。经评定未授奖的项目及项目候选人、候选单位,如果该项目在此后的研究开发活动中获得新的实质性进展,并符合申报条件的,可以按照《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的相关申报程序重新申报。

二、授奖人数

环保科技奖单项授奖人数和授奖单位数实行限额。一等奖人数不超过15人,单位不超过7个;二等奖人数不超过9人,单位不超过5个;三等奖人数不超过5人,单位不超过3个。

注:“授奖人数”为授予获奖证书的人数。

三、推荐途径

1. 省环境保护厅推荐:省环境保护厅从符合条件的申报项目中择优推荐。

2. 专家推荐:由项目申报内容相关专业领域三位具有正高级以上职称的专家联合签名推荐。

四、申报流程及申报材料

(一)网上申报

1.项目基本情况

申报单位登录“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申报系统”(http://pj.chinacses.org.cn/),进行申报单位注册,并仔细阅读申报说明。完成“项目基本情况”填写。

2.下载《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推荐书》

填写完项目基本情况后,下载《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推荐书》,在WORD文档中完成《推荐书》填写。

注:《推荐书》是环保科技奖评审的基本技术文件和主要依据,严格按照规定的格式、栏目及所列标题如实、全面填写。

3.上传填写完成的推荐书

将填写完善的推荐书排版整齐,再上传到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服务平台。

4.上传附件

申报单位意见、申报等级(附件2):由第一完成单位与其他合作单位协商后填写。

专家推荐意见(附件3):由推荐专家本人填写。由推荐单位推荐的项目,不必提交该推荐意见。

相关附件:主要包括2012228日前完成的技术评价证明材料(项目验收文件、评审文件、鉴定文件、已授权专利或国家相关部门的技术检测报告等)、成果应用证明和项目研究报告等。

注:上述需盖章证明的材料或文件请将原件(红章)扫描后上传到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服务平台。

(二)书面材料申报

将完成网上申报后生成的《推荐书》直接打印生成纸质文件并和相关附件一式三份装订成册(研究报告可单独成册)。

(三)报送时间及地点

报送时间:2014414日前

报送地点:科学技术研究知识产权与成果管理办公室(综合办公楼927室)

 

 

 

 

人:范金凤

联系电话:82191659  13101618856

电子邮箱:kjc@nefu.edu.cn

 

 

 

 

 

 

 

科技技术研究院

二○一四年三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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