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十三届五次全会精神,强化对全市科技团体学术活动的服务引导,根据《哈尔滨市科协重点学术活动项目申报与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市科协决定2014年继续开展重点学术活动项目资助活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必须是项目的主办单位或第一承办单位;
2.所申报项目必须在2014年内启动并在2014年11月30日前完成;
3.活动项目必须在哈尔滨市举办。
二、重点资助项目类型
详见《哈尔滨市科协重点学术活动项目申报与管理办法(试行)》第三条。
三、项目申报及资助说明
1.申报单位需用计算机填写《哈尔滨市科协重点学术活动项目申报表》(附件2)并打印,同时将《申报表》电子文档报送科学技术研究院。
2.市科协将在申报项目中优选一批给予经费支持,并按照项目的规模影响、层次水平和质量效果确定经费支持额度。具体内容见《哈尔滨市科协重点学术活动项目申报与管理办法(试行)》。
报送时间:2014年5月13日 16点前
报送地点:综合办公楼912室
联 系 人:刘劲风
联系电话:82191946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14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