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4年度省社科研究规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管理员 2014-03-10 00:00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2014年度省社科研究规划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启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推动哲学社会科学为党和政府工作大局服务、为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服务。

二、申报要求:《课题指南》围绕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论断、新举措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和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精神,拟定了一批重要选题,相关学科要结合自身的特点和优势申报重点课题,着力推出有分量有深度的研究成果。《课题指南》条目中重大决策咨询项目、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工程专题项目须按原题申报,其他只规定研究范围、研究方向和研究重点,申请人可自行设计具体题目,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没有明确研究对象和问题指向的申请一般不受理申报;符合《课题指南》要求的各学科均鼓励申报,项目负责人同一年度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教育部项目和省社科研究规划项目负责人不能申报新项目(重大决策咨询项目除外);申请人应是从事实际研究工作并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实施,课题参加者、推荐人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申请人要如实填写项目《申请书》,确保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三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以撤销项目。

三、申报条件:

1.重大决策咨询项目申请人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工程专题项目、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含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3.青年项目申请人不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须由两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申请人及课题组成员年龄不得超过35周岁(197931日后出生)

四、申报范围:共涵盖马列·科社、哲学、政治学、经济学和社会学等25个学科,申请人须按照《省社科研究规划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填写申请书。跨学科项目要以为主的学科申报,统计学在应用经济学科中申报;宗教学在哲学学科中申报;考古学在中国历史学科中申报;人口学在社会学学科中申报;

五、资助经费:重大决策咨询项目4万元;重点项目4万元、一般项目2.5万元、青年项目2万元;申请人应按照《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合理编制经费预算。

六、完成时限:基础研究一般为二至四年,也可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适当延长;应用研究一般为一至二年,可根据研究问题的时效性确定,重大决策咨询项目研究不超过一年。

七、项目结项: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项目结项实行网上匿名鉴定制。注重成果转化,应用类项目结项时须附成果转化相关佐证材料,没有转化的不予结项;研究成果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可免于鉴定:研究报告被国家规划办《成果要报》选用刊发或在省《成果要报》刊发、产生重大社会影响、得到省领导批示并被实际应用部门运用转化;研究成果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求是》等报刊公开刊发理论文章;研究成果理论文章被《新华文摘》全文转载。

八、材料报送要求:申报人登录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管理系统,完成网上申报,同时科研秘书汇总于2014324日报送纸质材料:重大决策咨询项目申请书及活页各一式11份,其中1份原件、10份复印件;年度项目申请书一式2份、活页一式4份。要求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联 系 人:吴微

联系电话:045182191947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14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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