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巩固省科协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更好地服务于全省广大科技工作者,充分发挥各类专家人才咨询和参谋作用,省科协决定建立专家人才库。现将推荐入库专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库专家推荐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高度的责任心,热心致力于科协事业发展,能够认真、公正、廉洁地履行专家职责。
(二)熟悉所属专业领域或行业的科技发展状况,了解国家、省、市相关领域的规定及政策。
(三)有一定时间和精力承担省科协组织的评估、评审、咨询等工作。
(四)满足以下条件的专家。
1.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担任其他国家科学院院士的中国科学家。
2.国务院、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省部级中青年专家。
3.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省优秀科技工作者。
4.省内各高校院系主要领导;各科研院所所长、副所长;重点学科带头人;国家级、省级重点实验室主任、副主任。
5.国家、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获奖项目主要完成人(前3名)。
6.“长江学者”、“龙江学者”入选者。
7.人事部“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
8.中科院“百人计划”入选者。
9.“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
10.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会科技创新群体的负责人。
11.何梁何利基金科学与技术奖获奖者。
12.中国青年科技奖、省青年科技奖获奖者。
13.中国科协求是杰出青年奖获奖者。
14.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获奖者。
15.其他在我省从事科学研究、技术应用、科学普及的知名专家。
二、推荐方式
推荐单位填写省科协专家库专家推荐表,根据掌握的专家情况,推荐为入库专家。经省科协专家库筹建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入围的专家,将通知推荐单位另行填报专家的详细信息进行备案(专家信息填报表另行下发)。
三、入库专家权利及义务
省科协将为入库专家颁发荣誉证书,并在省科协代表、委员推荐时给予优先考虑。
入库专家需接受省科协委托参与决策咨询、论证研讨、项目评估、奖励评审等工作,参与省科协组织的有关科普活动。
四、报送要求
各单位于2014年9月2日17时前,报送电子文档科学技术研究院。
联系电话:0451-82191946
联系人:刘劲风
科学技术研究院
二〇一四年八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