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5年度“中国商业联合会科学技术奖”的通知
管理员 2015-04-14 00:00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中国商业联合会科学技术奖”是经国家科技部、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批准,中国商业联合会设立的奖项,包括“全国商业科技进步奖”(技术开发项目、社会公益项目、重大工程项目及科普项目等)、“中国商业科技创新人物”和“中国商业联合会科学技术奖”,为做好2015年度“中国商业联合会科学技术奖”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全国商业科学技术奖

1.等级设置:特等奖(科技创新效果明显、社会影响巨大、经济效益可观的成果)、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2.授奖形式:对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单位和主要完成人,由中国商业联合会分布发相应的奖励证书。中国商业联合会作为国家科学技术奖的推荐部门,每年将从获得年度全国商业科技进步奖特等奖项目中,择优推荐国家科学技术奖评审。

3.申报内容:凡属创新技术、产品、工艺、材料与设计成果,高新技术产业化成果,创新体制与管理成果,社会公益类平台网络建设成果,软科学与论文成果,规范、标准,科普图书与电子出版物等,均可申报。

4.评审范围:专业评审组学科包括:作物遗传育种与园艺、农艺与农业工程、林业、养殖业、科普、工人农民技术创新、自主创新企业、轻工、纺织、化工、机械、电子与科学仪器、通信、计算机与自动控制、土木建筑、标准计量及文体科技、环境保护、气候变化与环境监测、中医中药、药物与生物医学工程、先进制造与重大装备、安全生产、循环经济与节能减排、现代服务业信息化等专业。

5.填报要求:

①作为项目第一完成人在同一年度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②申报项目严格按照《全国商业科技进步奖推荐书》(详见附件1)填写要求认真填写。

二、关于中国商业科技创新人物

(一)申报范围:

1.在商业领域的企业管理者及科技人员;

2.在服务于商业领域的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科技型企业中从事理论政策研究、标准规范制定、科技开发、技术改造等工作的管理者与科研教学工作者。

(二)评审标准:

1.具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求实创新、拼搏奉献精神;

2.具备适应市场竞争的创新思维,并将创新思想成功应用于管理工作或科技项目实施中,为本单位或本行业(领域)取得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3.拥有不少于三项关于经济理论研究、科技开发、技术改造、标准制定、管理创新等方面的成果。

(三)填报要求:申报人员认真填写《中国商业科技创新人物申报书》(详见附件2)。

三、报送要求

请各申报单位于2015年9月1日11:00前将全国商业科技进步奖申报材料(推荐书主件和附件装订成册,页面大小为A4,竖装,左边为装订边,装订后不要另外附加封面,双面复印,一式4份,含1份原件)、国商业科技创新人物申报书(一式4份,含1份原件)及相关电子文档,报送至科学技术研究院知识产权与成果办公室(综合办公楼615室)。

联 系 人:范金凤

联系电话:82191659

科学技术研究院

二○一五年四月十四日

 

 东北林业大学    科学技术研究院    中国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和兴路26号    邮编:150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