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4年度能源软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的通知
管理员 2015-05-26 00:00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能源局《软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奖励办法》(附件1)和“关于评选2014年度能源软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的通知”的要求,我校现组织申报2014年度能源软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申报成果须为2014年度内结题并应用的能源软科学研究成果。研究内容主要包括:

  1.能源软科学基础理论、应用理论和方法;

  2.能源战略、规划、产业政策,以及能源立法、体制改革;

  3.电力、煤炭、石油天然气新能源领域的重大问题;

  4.能源行业节能环保和资源综合利用;

  5.能源国际合作、对外开放和境外资源开发利用等;

  6.能源预测预警系统、信息系统建设等;

  7.其他相关能源问题研究。

  二、申报成果形式
  1.重大课题研究(咨询)报告;

  2.调查研究报告;

  3.专著、论文等。

三、申报名额

1.2014年度能源软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实行限额制,我校限报1项(承担国家能源局委托课题,可不占本单位指标)。

2.获奖成果奖励的单位不超过5个,完成人不超过10人。

四、申报材料

  1.2014年度能源软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书11份及电子版(申报书见附件2);

2.成果正文、附件材料11份及电子版;

  3.成果摘要(3000字以内)11份及电子版;

  4.成果应用情况及证明。

  请将以上四项内容的文字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11套(其中1套原件)。

五、报送要求

上述申报材料请于2015年7月24日前报送到科学技术研究知识产权与成果管理办公室(综合办公楼609室)。

联系人:范金凤 联系电话:82191659

  

六、几点说明

  1.凡存在知识产权争议的,对成果完成单位或完成人有争议的,已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奖励的,不应申报。

  2.申报成果如有密级,申报单位必须按保密要求对成果作必要的处理后再申报。

  3.请申报单位认真审核成果缩写版,评奖工作结束后,我们将编制《获奖成果摘要汇编》,供有关方面参考。成果摘要的水平和准确性由申报单位负责。

  4.根据《国家能源局软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奖励办法》第二章第六条规定,申报成果的完成单位不超过5个,获奖个人不超过10人。此外,申报成果的第一完成单位须为申报单位,且为第一完成人所在单位。

  5.评审出的获奖成果在公示期内,只受理异议,不受理申报单位对成果完成单位和完成人名单的调整诉求。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15年5月26日

 

 东北林业大学    科学技术研究院    中国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和兴路26号    邮编:150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