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度黑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研究课题征集选题的通知
管理员 2016-03-16 00:00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为使2016年黑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研究课题立项工作更好地服务于我省“五大规划”发展战略、“龙江丝路带”建设、“十大重点产业”发展和当前重点工作,切实体现哲学社会科学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群众的总体要求,特开展课题选题征集工作。

一、选题原则

1.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黑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的重大理论和实际问题确定选题。

2.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全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的若干意见》,以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为依据,围绕我省“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和2016年工作部署确定选题。

3.围绕省委和省政府关注的、在决策过程中迫切需要解决的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等方面的现实问题确定选题。

二、选题要求

1.坚持正确导向,具有明确的研究目标、鲜明的问题意识、重要的应用前景和较强的创新价值,体现有限规模和突出重点的原则,着力推出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标志性成果。

2.注重选题的科学性和可行性,以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实际问题为出发点,切实开展应用对策研究,研究周期一般不超过一年。

3.避免与已立项的省社科规划项目、教育厅人文社科规划项目及其它省级重大课题项目重复。

4.选题文字表述要科学、严谨、规范、简洁,一般不加副标题。

三、征集对象和选题数量

一般课题面向各有关单位征集,由省社科联提供课题研究专项经费,每个单位报送选题不超过3个。

四、选题的遴选和采用

1.课题选题一经报送,即视为选题拟定人和推荐单位承诺同意对所拟选题进行公开招标、公平竞争,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省社科联不再另行通知。

2.省社科联将组织有关专家对征集选题进行综合研究和评议,遴选部分选题列入2016年课题招标范围,报省领导批准后发布2016年课题选题指南。

3.在课题公开招标阶段,同等条件下对选题拟定人申报的课题给予优先考虑。

五、选题报送

1.请各有关单位认真研究拟定课题选题,填写《2016年度黑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研究课题选题推荐表》,于3月25日前报送至科研秘书处(纸质材料2份和电子版材料)。

联系人:吴 微

联系电话:0451-82191947

地址:行政楼631室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16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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