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及人员:
根据《中国科协关于开展第十三届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2016年度“未来女科学家计划”候选人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科协发组字〔2016〕58号),我校现开始组织第十三届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2016年度“未来女科学家计划”候选人申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条件
1.第十三届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及“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时代精神,学风正派;
(2)在基础科学或生命科学领域取得重大发现、重大成果;
(3)不超过45周岁(1971年5月31日及以后出生)的中国女性科技工作者;
(4)评选范围不含工程技术领域及涉密领域。
2. 2016年度“未来女科学家计划”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尊师重教,具有良好的学风和道德品质,勤奋学习,刻苦钻研,表现出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发展潜力;
(2)从事基础科学或生命科学领域研究工作,研究项目涉及动物(如实验用脊椎动物)和化妆品研究的不在此列;
(3)不超过35周岁(1981年5月31日及以后出生)的中国女性科技工作者;
(4)目前为在读博士生或在站博士后;
(5)具有拟利用本计划资助开展的科研项目,且该项目须于2017年开始研究,研究的持续时间不少于12个月。
二、申报名额
本次是限额申报,第十三届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2016年度“未来女科学家计划”候选人各1名。
三、申报要求
1.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候选人应为长期在科研和生产第一线以及西部欠发达地区工作的优秀青年女科技工作者,候选人的成果贡献以在国内作出的为主,并且为成果的主要完成人或主要贡献人;“未来女科学家计划”项目候选人既要注重目前已承担的科研工作取得的成果及表现出的科研潜力,更要注重拟申请资助项目的创新性。
2.候选人申报材料是评审的主要依据,要简明扼要、突出重点。非学术性报纸、刊物、网络的有关报道不作为证明材料,非学术任(兼)职、非科技类奖项不得填入推荐表相关栏目。电子版材料与相应的纸质版材料必须保持一致。
3.候选人申报材料要客观、准确、完整,对于材料填报不实和有其他学术不端行为者,经查实,均按程序取消评选资格或撤销获奖和资助资格,并记录在案。
4.候选人申报材料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并出具非涉密的证明。材料违反保密规定的,取消被推荐资格。
四、报送材料要求
候选人报送的材料包括电子材料和书面材料。
(一)电子材料
候选人认真填写“第十三届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候选人推荐表或“未来女科学家计划”候选人推荐表。
(二)书面材料
候选人电子材料通过省科协评审后,经省科协通知并下发注册密码,进入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推荐及评审管理系统,填报和打印《推荐表》。电子材料与纸质材料应保持一致。
1.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候选人纸质材料包括:
(1)《第十三届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候选人推荐表》一式12份,其中原件1份,复印件11份。请勿另附封面。
(2) 附件材料1套,包括材料目录(此部分加盖工作单位公章)、代表性论文(不超过3篇)、主要科技成果目录以及被引用、技术鉴定、知识产权、技术应用、所获奖项等相关证明材料。专著(不超过1本)可另附。
(3) 候选人所在单位出具的非涉密证明。
2.“未来女科学家计划”候选人书面材料
(1)《2016年度“未来女科学家计划”候选人推荐表》一式12份,其中原件1份,复印件11份,请勿另附封面。
(2) 博士生请提供研究生院出具的在读证明,需写明专业及拟毕业时间;博士后请提供博士学位证书及工作协议。
(3) 候选人所在单位(学校)出具的非涉密证明。
五、报送时间
1.2016年7月12日前将候选人电子材料发送至科研院指定邮箱。
2.纸质材料待评审通过后由省科协另行通知,确定报送时间。
联 系 人:范金凤
联系电话:0451-82191659
电子邮箱:kjc@nefu.edu.cn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16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