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第二届黑龙江省文学学科优秀科研成果评奖工作已经启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2014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公开出版创作的文学理论研究成果和未公开出版但已被决策机构或实际部门采纳并取得明显效益的文学应用研究成果。
2.涉及学科门类包括:中国语言文学类(含汉语言文学、汉语言、汉语国际教育、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古典文献学等专业),新闻传播学类(含新闻学、广播电视学、广告学、传播学、编辑出版学等专业)。
3.参评成果类别包括:专著、编译著、论文、研究报告。
4.以下成果不在参评范围:教材、教学参考书、文学作品、论文集、年鉴、志书、文件、时事新闻、辑集的人物传略、统计资料等;著作权有争议的成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规定涉及国家机密的成果;已获得市(地)、厅局级及以上奖励的成果(不包括民间奖励)。
二、申报要求
1.申报者限报一项成果,以第一作者为主,以其他作者代表申报须有第一作者授权证明。
2.申报者申报成果须提交以下材料:
(1)《黑龙江省文学学科优秀科研成果评奖申报表》(附件2)纸质版2份,word格式电子版1份;
(2)成果原件或复印件1份,匿名复印件1份;
(3)佐证材料原件或复印件1份,匿名复印件1份,提供的佐证材料必须完整(包括封面、目录、版权页、正文等)。
(4)必须持成果和佐证材料原件,经受理成果申报单位审核后可取回。
请学院科研秘书对纸质材料的匿名情况进行把关,电子材料(申报表和汇总表)发送至354129456@qq.com,申报材料原则上不予退还。
三、申报费用
每项成果申报费为150元。
四、申报办法
请相关学院科研秘书于2016年11月7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行政楼631室,届时将进行申报材料初审。申报汇总清单由所在受理学院盖章,不受理个人申报。
联 系 人:许佳
联系电话:0451-82190588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16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