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6年度“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候选项目的通知
管理员 2016-09-29 00:00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推荐2016年度‘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候选项目的通知” [教技委[2016]7号] 要求,我校现开始组织“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候选项目申报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项目应为下列类型之一,并符合其条件。

A类:探索自然科学现象有重要发现,为国内外首次提出,或其科学理论在国内外首次阐明;该发现在科学理论、学说上有突破性创见,或在研究方法、手段上有原始性创新,具有重大科学价值;得到国内外自然科学界公认。

B类:解决制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科技问题,在技术思路、原理和方法上有创新,技术上有实质性特点和显著进步,综合方面优于同类技术。

C类: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创新性的产品、技术、工艺、材料、设计和生物品种等,能够产生重大经济和社会效益。

2. 推荐项目中的标志性成果(如论文、专利、奖励等佐证材料)产生的时间范围应在2015年11月30日至2016年11月30日之间。

二、申报程序与具体要求

1.按要求认真填写《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申报表》(见附件1),项目简介限500字以内。提交论文索引和引用证明,论文、专利、奖励等复印件及其它相关佐证材料。《申报表》和佐证材料必须突出重点,简明扼要,双面打印,不得超过20个页面,一式三份。

2. 我校申报名额为3项。

3.科技委委员和学部委员每人可推荐1项,不占用申报名额。推荐人需填写亲笔签名的《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学部委员推荐表》(见附件2),所推荐项目方为有效。推荐表直接报科学技术研究院。

4.2016年度“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推荐项目书面申报和网上申报同时进行。申报单位登录教育部科技管理平台V3.0(网址为:https://stmp.moe.edu.cn:80/)进行网上申报。

三、申报时间

教育部科技管理平台网上“十大科技进展”推荐项目申报系统将在2016年11月25日-12月5日开放,项目申报只能在系统开放时间内进行,过期不予受理。各申报单位请妥善安排项目申报时间,尽量提前上传申报材料,避免因系统关闭影响项目申报。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16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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