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选拔第五届黑龙江文化名家暨“六个一批”理论类人才的通知
管理员 2017-02-07 00:00 浏览次数:

 各相关单位:
    按照省委《贯彻落实< 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的实施意见》(黑发[2016]20号)的安排部署,根据《黑龙江省宣传文化系统“六个一批”人才培养选拔工作实施细则》(黑宣发[2008]35号),省社科联开展第五届黑龙江文化名家暨“六个一批”人才中理论类人才的选拔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荣誉设置
    分设黑龙江文化名家和“六个一批”青年人才两个层次。
    二、参选条件
    严格执行《黑龙江省宣传文化系统“六个一批”人才培养选拔工作实施细则》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应具备以下具体条件:
    1.具有中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恪守学术道德和职业道德,学风正派,诚实守信;
    3.参评黑龙江文化名家需要在我省宣传文化领域一线工作,为繁荣发展黑龙江哲学社会科学做出突出贡献;在国际国内具有较高学术成就,是我省本专业领域领军人物、拔尖人才或学术带头人,具有一定社会影响,为黑龙江宣传文化建设起到引领、突破和开创作用;
    4.参评“六个一批”青年人才,需要在本专业取得突出成绩、具有较好创新发展潜力,在理论工作一线,是本单位本部门的业务骨干,一般具有博士学位,年龄在38周岁以下,女性40周岁以下(计算时间均截止2017年1月1日,具体分别按照“1978年1月1日之后出生,1976年1月1日之后出生”掌握);
    5.参评过前四届黑龙江文化名家暨“六个一批”人才,入选者不在本推荐范围内;未入选者,申报时应有新成果、新成就;同一申报人不能同时申报“文化名家”和“青年人才”。
    三、推荐材料及报送要求
    1.组织推荐。各申报单位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按照推荐选拔条件,认真组织本单位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申报,在民主推荐、进行初评、集体讨论研究的基础上,确定推荐人选。
    2.材料申报。
    (1)推荐材料。各单位确定推荐人选后,请按要求申报推荐材料。推荐材料主要包括人才推荐表、附件材料和综合表。附件材料主要包括:①附件材料目录;②单位书面报告(由报送单位出具书面报告一份并加盖公章);③能够证明推荐材料中学历学位、科研项目、获奖专利情况的证明复印件。
    (2)材料把关。申报材料如涉及保密信息,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科学技术保密规定》有关规定审核把关,妥善做好保密技术处理,并附说明(加盖公章)。
    (3)材料报送。报送材料时,需报送纸质材料10份和电子文档1份。推荐表、附件用A4纸双面打印,合并装订。电子版需要把申报表、附件材料、综合表扫描成PDF格式,按照顺序在word页面上排版,刻录光盘(或发送到电子邮箱xujia_nefu@qq.com),一并报送。
    (4)报送时间。请各学院秘书于2月17日报送至综合行政楼631室,逾期不予受理。
《黑龙江文化名家暨“六个一批”人才参评资格条件(理论类)》、《黑龙江文化名家暨“六个一批”人才推荐表》、《黑龙江文化名家暨“六个一批”人才综合表》详见附件1。
    联 系 人:许佳
    联系电话:82190588   13704812120
    电子邮箱:xujia_nefu@qq.com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17年2月7日

 

附件1: 黑龙江文化名家暨“六个一批”人才参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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