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度黑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研究课题招标工作的通知
管理员 2017-03-31 00:00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黑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研究课题是根据省委常委、宣传部长张效廉同志指示,由省财政拨付专项经费、由省社科联组织实施的省级应用性研究课题。根据省委、省政府相关工作部署,省社科联拟从即日起开展2017年度黑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研究课题招标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课题选题

    申报课题需从《2017年度黑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研究课题选题一览表》(见附件1)中进行选择,不得随意更改课题名称。

    二、申报条件

    申报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4项条件,方可进行投标:

    1.具有较强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熟悉国情、省情,了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对黑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方向有较深入的理解和把握。

    2.具有较高的专业理论水平和较强的综合研究能力,熟悉所研究领域内的经济社会发展现实性问题和学术前沿性问题,有相关研究成果

    3.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历,具备所从事专业领域的学科带头人或省级“六个一批”人才的资格者优先。

    4.具备实施课题研究的精力和时间条件,确保课题完成时间和质量。如担任过黑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研究课题(含专项课题)负责人,则课题需完成结题且验收结论为“良好”及以上。

    三、申报要求

    1.申报人每人只限投标1项课题,且不得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课题申报;同一人作为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参加2项课题的申报。

    2.申报人要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在投标中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后,即由省社科联向其工作单位反馈情况,并取消个人3年投标资格,其获准的立项予以撤销。

    3.申报人须填写《2017年度黑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研究课题申报书》(见附件2),同时提交相关佐证材料(可为复印件)。

    4.课题申报截止时间为4月7日,纸质申报材料(一式4份),请学院科研秘书将纸质材料报送至行政楼617室,电子材料需发送至电子邮箱xujia_nefu@qq.com,逾期不再接收申报材料,材料申报后原则上不予退还。

    四、其他事宜

    1.本次招标课题选题主要来源于省领导拟定和有关厅局需求,课题结题时间限定为2017年11月底,原则上不予延期。

    2.申报课题组成员具有跨学科、跨单位、理论工作者和实践工作者相结合等特点,立项评审时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考虑。

    3.申报人担任过黑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研究课题负责人且课题验收结论为“优秀”,立项评审时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考虑。

    联 系 人:许 佳

    联系电话:82190588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17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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