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度国家文化创新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管理员 2017-04-26 00:00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文化部“十三五”时期文化发展改革规划》,进一步推进国家文化创新,增强文化发展活力,文化部决定开展2017年度国家文化创新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项目负责人应符合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和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3.原则上年龄一般不超过57岁;

   4.同年度只能申报1项国家文化创新工程项目。

(二)项目申报范围

 申报项目应服务文化发展需求,面向以科技创新为主体的全面创新,在文化装备系统提升、文化大数据、“互联网+文化”等领域,以技术集成创新、科技成果推广与转化为目标,围绕新技术、新材料、新模式、新业态进行项目培育与推广。

(三)项目鼓励部地共建和“政产学研用”各类创新主体协同创新项目。

(四)项目评审分为初评和复评两个环节,项目资助金额一般为20万元左右。

(五)项目的实施期为3年。

 二、申报材料

纸质《国家文化创新工程项目申报书(2017)》一式三份,如有附件分开装订一并提交,请科研秘书于5月22日前统一送至行政楼617室,逾期不予受理。电子版申报书发送至邮箱:xujia_nefu@qq.com。

联 系 人:许佳

联系电话:82190588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17年4月26日

 

 东北林业大学    科学技术研究院    中国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和兴路26号    邮编:150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