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科研单位:
为加强新时期林业科技成果管理,充实丰富国家林业科技推广成果库信息系统,切实做好2018年林业科技推广示范资金项目成果储备,进一步加快推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现组织开展林业科技成果填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果征集条件
1.成果需成熟、先进、适用、宜推广,对林业生产建设、生态保护和农民增收具有良好的支撑促进作用。
2.成果必须为通过地市级以上有关科技成果评价机构鉴定、认定、验收、评审评估和登记的科技成果,以及经审(认)定的林木良种、发明专利等。
3.符合国家相关政策和产业要求,必须对社会、资源、生态无危害和不良影响,应用范围广,辐射作用强,无知识产权纠纷。
4.成果所获得的时间应为2014年(含)至今,成果权属应无异议。
5.符合征集条件的科技成果严格按要求填写“国家林业局林业科技推广成果库管理系统成果信息表”(见附件1)。
6.提交相关附件材料(见附件2)。
7.已经入库的科技成果不在本次征集范围内(见附件3)。
二、填报注意事项
1.请各单位科研秘书严格把关,组织申报人严格按照成果内容表依次填写,重点填写成果简介。
2.电子文档提交《国家林业局林业科技推广成果库管理系统成果信息表》和附件材料(要求扫描原件,JPG格式)。
3.截止时间2017年12月18日17:00前。
联 系 人:范金凤 魏焕勇 潘拓野
联系电话: 0451-82191948 0451-82191057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16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