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二届“中国高校科技成果交易会”参展成果征集的通知
管理员 2018-03-12 00:00 浏览次数:

各位老师:

根据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发布的《关于举办第二届“中国高校科技成果交易会”的通知》(教技发中心函[2018]6号)的要求,现对我校参展成果进行征集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推荐遴选标准

展品遴选是保证展品质量、展示水平和展示成效的基础性工作。各参展高校应在全校范围内根据展品标准并结合本校的学科优势和专业特色,精心组织遴选。请高校按行业领域推荐近五年的最新优秀科技成果项目,总推荐项目(B类)至少60项,其中包括推荐展览展示项目(A类)10项,推荐路演项目(C类)2项,推荐评奖项目(D类)1项。项目遴选标准如下:

1.总推荐项目(B类)

总推荐项目应为技术成熟度较高的,且学校有重点开展产学研合作、实现技术转移的项目。须具备以下条件:(1)拥有自主知识产权;(2)可以体现学校学科特色或科技创新水平;(3)符合国家和地方重点发展领域、能体现高校创新科技实力、项目总投资额较大、技术领先且具有良好产业化前景。

2.推荐展览展示项目(A类)

推荐展览展示项目应为高校近五年来重大科技创新项目,或在产业化方面能取得重大经济效益的自主知识产权项目,且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1)曾获国家科技进步奖、国家技术发明奖二等奖以上奖项或部、省市科技进步一等奖(若个别已达到国际领先水平的重大工业应用技术项目因时间等原因未申报奖项,经组委会同意也可列为推荐展览展示项目参展);(2)属省市科教兴省、科教兴市重大产业化科技攻关项目或省、部级合作项目的成果;(3)经组委会认定的其他高新技术成果。作为推荐展览展示项目的应有实物展品。

3.推荐路演项目(C类)

路演项目应符合A类和B类项目的遴选要求,经组委会选定后,高校应精心组织、安排专人,准备路演素材及讲稿,保证路演及展示的效果。

4.推荐评奖项目(D类)

请从填报的A类项目中推荐一项作为展览展示评奖项目,此项目不能为首届科交会获奖项目。

5.最终通过遴选,被组委会确定展示的项目,其项目负责人或主要研发人员届时需到场讲解推介。

二、报送时间与方式

欲参加交易会的成果持有人请填写附件3:《第二届科交会高校成果推荐表》,并于2018年3月20日17:30前发送至将电子版发至ptynefu@163.com。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潘拓野

联系电话:0451-82191057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18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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