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2018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为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科学普及是实现创新发展的两翼,要把科学普及放在与科技创新同等重要的位置”的重要论述,充分利用社会各类科普资源,大力推进全国林业科普基地发展,为开创林业现代化建设新局面、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作出积极贡献,中国林学会决定开展“全国林业科普基地”的增补工作。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增补范围
具有法人资格或受法人委托,能独立开展林业科普工作,且科普工作成效显著,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组织机构。
(1)休闲游憩类:在休闲游憩等文化娱乐活动中,能够为人们提供林业科普教育的森林公园、动物园、野生动物园、植物园、城市公园、郊野公园等;
(2)生态保护类:具有动、植物资源保护功能,能够开展林业科普教育,且经省级(含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行政主管部门命名的自然保护区、濒危动植物繁育基地(中心)、湿地公园、生态建设示范区等;
(3)教学科研类:能够开展林业科普教育的省部级(含省部级)以上重点实验室、科学实验台(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高等院校、科研单位、特色学校等;
(4)其它类:能够开展林业科普教育的科技示范园、名优特产之乡、夏(冬)令营基地、科技活动中心、宣教中心、自然资源类博物馆等组织机构。
二、工作流程
(一)申报。拟申报单位登录林业科学传播公众服务平台(www.linyekepu.cn)进行网络申报。从“在线活动”注册登录用户中心,先完成“实名认证”,再点击左侧“在线申报”中的“林业科普基地”进行在线申报。申报时,先完成“单位信息”的填写,再填写其他申报内容。在线填写前,请先按照附件1准备好“全国林业科普基地申报预备材料”,以便顺利填写及保存;填写时,请参照附件2“全国林业科普基地申报材料评分要素”,充实相关部分内容,客观准确展现相关科普工作;“基地名称”及“单位名称”的填写,请参照附件3“基地名称及单位名称填写规范”。填写完成并核对无误后正式提交,通过推荐单位审核后,在线打印纸质申报材料。申报单位向推荐单位提交签章完备的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网络申报期截至2018年6月15日。
(二)推荐。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学会及中国林学会各分会、专业委员会为全国林业科普基地的推荐单位,负责组织本地区和本专业的推荐工作。推荐单位登录林业科学传播公众服务平台(www.linyekepu.cn)进行网络推荐。从“在线活动”注册登录,先完成“实名认证”及“权限申请”(已完成实名认证和权限申请的单位可直接登录进行推荐),再点击左侧的“在线申报”中的“林业科普基地”进行在线推荐,推荐单位对于存在问题的申报材料可联系申报单位并操作“退回修改”。推荐工作完成后正式提交,在线打印推荐函(一式一份)并签章。推荐单位为审核通过的申报纸质材料填写推荐意见并盖章,之后将签章完备的推荐函及纸质申报书(一式一份)报中国林学会。网络审核推荐期截至2018年6月29日;推荐函及纸质申报书的受理时间截至2018年7月13日。
(三)审核与命名。中国林学会将组织专家对申报单位进行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公示,确定增选第四批全国林业科普基地名单(有效期2018年—2020年)。向通过评审的单位颁发“全国林业科普基地”牌匾和证书。
三、联系方式
单位:中国林学会科普部
联系人:万志红,郭建斌
电话:010-62889822,62889737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小府2号,中国林科院科信所办公楼519、517房间
邮政编码:100091
技术支持: 林业科学传播公众服务平台
联系人:马建维
电话:135 2291 2730
附件:
1.全国林业科普基地申报预备材料
2.全国林业科普基地申报材料评分要素
3.基地名称及单位名称填写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