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第四届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托举对象候选人的通知
管理员 2018-09-27 00:00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为探索、创新青年科技人才的选拔机制、培养模式、评价标准,强化对青年人才苗子的发现举荐作用,指导青年人才过好“科研黄金期”,最大限度支持和鼓励优秀青年人才创新创造,为他们脱颖而出提供平台,打造国家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后备队伍,培养造就大批优秀青年科技人才,中国科协于2015年启动实施了“青年人才托举工程”项目。近期已启动第四届“青年人才托举工程” 托举对象候选人推荐工作。

根据中国科协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管理办法》《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实施细则和《中国林学会青年人才托举工程实施与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中国林学会现将组织开展第四届“青年人才托举工程”推荐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托举数量及方式

1.第四届青托项目,中国林学会将推选2名中国科协资助的托举对象和7名自筹资金资助的托举对象。自筹资金资助对象与中国科协资助对象享有同等权利与义务。

2.对每名托举对象每年支持15万,连续支持3年。支持青年科技人才自主进行科研设计、选题,在促进产学研合作中发挥重要作用,更多地参与高水平国际学术交流,在有影响力的国际民间科技组织任职等,为他们“脱颖而出”开辟绿色通道,为他们潜心研究提供更有力的保障。
二、申报条件

托举对象需政治思想素质好,潜心科研一线工作,具有求实创新、协作奉献的科学精神,具有坚实的理论基础和较强的创新能力,具有学术研究或创业潜质,学风道德优秀,基本条件为:

1、获得博士学位;

2、年龄32岁以下(按申报年6月30日实足年龄计算);

3、中国林学会会员(请在中国林学会官网注册);

4、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作的中国籍公民;

5、未曾入选本项目或其他国家级人才计划;

6、专业需与林学学科紧密相关。

三、申报名额与要求

1、我校可推荐4名候选人;

2、托举对象候选人应落实1名正高级职称的指导老师;

3、托举对象候选人应有3名正高级职称同行专家的推荐意见,其中至少2名同行专家与候选人具有相同研究领域。

四、申报材料及截止时间

1.各推荐单位需提交《中国林学会“青年人才托举工程”项目扶持人才申请表》(WORD和PDF)和3份《专家推荐表》(PDF),见附件。

2.各推荐单位请在2018年10月8日17点前将上述申报材料报送科学技术研究院(综合办公楼631室),电子版发送邮箱:liujf@nefu.edu.cn,逾期不再受理。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刘劲风

联系电话:82191946

电子信箱:liujf@nefu.edu.cn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18年9月27日

 东北林业大学    科学技术研究院    中国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和兴路26号    邮编:150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