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和考察黑龙江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研究阐释省委十二届四次全会精神,拟设立一批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专题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尤其是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和考察黑龙江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推动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全面深化改革中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为龙江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智力支持。
二、选题方向
1.关于解放思想、开启黑龙江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新征程的对策研究
2.关于在全省开展解放思想推动高质量发展大讨论的对策研究
3.关于以优化营商环境为基础、全面深化改革的对策研究
4.关于以培育壮大新动能为重点、激发创新驱动内生动力的对策研究
5.关于科学统筹精准施策、构建协调发展新格局的对策研究
6.关于加强生态建设和粮食生产、巩固提升绿色发展优势的对策研究
7.关于深度融入共建“一带一路”、建设开放合作高地的对策研究
8.关于补齐民生领域短板、让人民群众共享东北振兴成果的对策研究
9.关于大力构建我省适应高质量发展要求的“六个体系”对策研究
10.关于持续巩固我省维护国家“五个安全”战略地位的对策研究
11.关于持续深入做好“三篇大文章”的对策研究
12.关于以重点项目建设推动振兴发展的对策研究
13.关于深化黑龙江省农业和农村改革的对策研究
14.关于深化黑龙江省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对策研究
15.关于加快黑龙江省优势生态产业发展的对策研究
16.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对策研究
17.关于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的对策研究
18.关于加强龙江党的政治建设、全面净化党内政治生态的对策研究
19.关于强化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对策研究
20.关于加强人才工作、解决人才流失问题的对策研究
选题方向只规定研究范围、研究方向和研究重点,申请人可自行设计具体题目。
三、申报原则
申报选题既要坚持原创性、时代性、系统性、专业性相统一,推出一批具有高端学术研究水平,有重大社会影响,经得起实践和历史检验的优秀成果;又要坚持理论研究与现实问题研究相统一,着力在解决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研究上实现新突破,鼓励哲学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相互融合与运用,大力倡导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形成以问题为中心的研究机制,增强理论研究的针对性、实效性、可行性和可操作性,推动项目研究工作取得新成果。
四、申报要求
1.申请人须为项目的负责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2.课题参加者、推荐人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3.申请人须如实填写项目《申请书》,确保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三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立即予以撤销项目。
五、资助方式
对于拟立项的专题项目,每个项目资助经费2.5万元,经费分两次拨付,第一次拨付启动经费1.5万元,第二次项目结项后再拨付1万元。
六、项目结题
项目最终成果形式须以论文或研究报告结项,以论文结项的须以黑龙江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名义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求是》等国家级报刊发表一篇以上理论文章,或被《智库专报》选用刊发并被省级以上领导批示的,给予足额经费资助;未达到上述条件,以研究报告形式结项的,须于2019年10月30日前提交结项材料,通过专家鉴定方式予以结项,不再给予第二次经费资助。
七、报送时间
项目申报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11月23日截止。申请书须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报送一式2份,匿名活页一式8份。各申报单位科研秘书请于2018年11月23日前将《申请书》、《活页》和申报汇总清单电子版统一发至邮箱xujia_nefu@qq.com,并将纸质版报送至行政楼617室,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许佳
联系电话:82190588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18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