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2018年度全国林业优秀工程咨询成果奖行业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管理员 2019-04-11 00:00 浏览次数:

各单位:

    2017-2018年度全国林业优秀工程咨询成果奖行业评选推荐工作已经启动,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成果条件

    (一)申报单位应属于中国林业工程建设协会会员单位并为申报成果的第一完成单位。

    (二)申报单位应具有工程咨询资质或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

    (三)申报成果应为2017年、2018年完成并符合报奖条件的优秀工程咨询成果;或2015年以来确因咨询水平优异且项目建成投产后效益突出但未能参加当年度评奖的优秀工程咨询成果;

    (四)凡已申报过的工程咨询成果不得在该协会重复申报。

    二、申报成果范围

    (一)成果范围包括为林业建设和林业工程项目决策与实施提供的工程咨询新理论、新方法等研究成果;规划咨询报告、专题研究报告;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专项(节能、社会稳定风险等)分析报告;咨询评估报告、项目后评价报告;工程项目管理报告(包括代建制);林业调查报告、资源监测报告等。

    (二)成果范围不包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三、申报程序及要求

    (一)申报单位依照《全国林业优秀工程咨询成果奖奖励条件(试行)》(附件1)评奖标准,按照申报书填写要求及说明(附件4)认真填写《全国林业优秀工程咨询成果奖申报书》(附件2)。

    (二)申报材料

    1.成果的原始材料

    2.《全国林业优秀工程咨询成果奖申报书》(纸质材料及其电子版);

    3.委托开展上报成果咨询服务合同文本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4.申报成果应是经过委托单位验收,经过同行专家评审、鉴定,并被有关单位采纳的成果。获奖项目必须提供专家评估、评审意见,上级审批意见或实施意见(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5.两个以上单位合作完成的成果,应出具申报单位与合作单位协商意见的相关证明。

    以上材料,申报书4份,其它证明材料各2份,申报书与其它证明材料分别装订。

    6.申报截止时间:201966

    四、联系方式

    人:范金凤

    联系话:0451-82191659

    箱:kjc@nefu.edu.cn

    纸件报送地点:综合办公楼615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19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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