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遴选黑龙江新型智库高端人才库的通知
管理员 2019-04-24 00:00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按照《关于加强黑龙江新型智库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为推进我省新型智库建设,建立健全全省智库高端人才库,充分发挥智库专家服务公共政策和决策咨询研究的重要作用,经研究拟面向全省组织推荐遴选黑龙江新型智库高端人才。具体通知如下:

    一、总的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和考察黑龙江省时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和省委十二届三次、四次全会精神,以服务党和政府决策为宗旨,以政策研究咨询为主攻方向,充分发挥智库高端人才在咨政建言、对策研究、舆论引导、社会服务、国际交流与合作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为龙江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有力智力支撑。

    二、推荐原则

    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熟悉省情,应用对策成果突出优先推荐。

三、申报条件

    1. 坚持正确政治方向,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熟悉国情省情,具有较强的决策咨询能力;学风端正,在所属研究领域具有一定知名度和社会影响力;具有高度社会责任感和诚信意识。

    2.从事公共政策研究和应用决策咨询,提出的对策建议被相关部门领导批示或者省直有关厅局采纳应用,对经济社会发展产生重要影响或作出突出贡献。

    3.具有副高级(含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取得博士学位。   

    4.年龄在3560周岁之间,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和奉献精神。

    四、遴选程序

    1.个人申报。符合条件的人员填报《黑龙江新型智库高端人才库专家登记表》。       

    2.单位推荐。各单位认真审核把关,将符合条件的智库高端人才推荐汇总后报送我办。

    3.遴选评审。在黑龙江新型智库高端人才评审小组指导下,经过认真筛选审核,确定拟入选专家名单,报部领导审定。

    4.入库管理。黑龙江新型智库建设指导协调委员会办公室向纳入智库高端人才库的专家颁发证书,并实行动态管理。

五、报送时限

各单位于56日前将《黑龙江新型智库高端人才库专家登记表》及《统计汇总表》报送至行政楼617室,电子版发到xujia_nefu@qq.com

 

人:许佳

联系电话:82190588

 

 

                          科学技术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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