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按照《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青年学术骨干支持计划实施办法》、《黑龙江省教育厅海外学人科研资助项目管理办法》、《黑龙江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管理办法(2010年修订)》、《黑龙江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黑龙江省高校科技成果产业化前期研发培育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省教育厅现开展2015年以前各类科研项目清理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清理的项目包括2015年以前立项并未结题的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青年学术骨干支持计划项目、黑龙江省教育厅海外学人科研资助项目、黑龙江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黑龙江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和黑龙江省高校科技成果产业化前期研发培育项目。
2.结题清理工作最终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3日。
3.未达到结题条件的项目统一提出书面申请并填报申请终止项目情况说明表(见附件),对于因客观因素导致研究失败的项目可提供相关情况说明佐证,不能提供相关情况的将进行强制终止,终止项目的剩余经费由学校按照相关财务规定进行统筹管理,最终情况以公函形式报送至省教育厅。
4.对于被强制终止项目负责人,按照相关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处理。学校将相关情况说明报送省教育厅。
黑龙江省教育厅联系人:霍慧,联系电话:53623726 。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19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