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首届哈尔滨市创新争先奖评选活动的通知
管理员 2019-09-12 00:00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科技创新大会、两院院士大会、中国科协第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发出向世界科技强国进军的号召,要求“团结引领广大科技工作者积极进军科技创新,组织开展创新争先行动”,赋予科技工作者更加光荣伟大的使命。广大科技工作者响应号召,积极投身创新争先行动,在科学研究、技术开发、重大装备和工程攻关,转化创业,科普及社会服务方面涌现出一批成就突出、贡献卓著的优秀科技工作者。为进一步团结引领广大科技工作者在建设世界科技强国进程中创新争先,根据哈尔滨市委批准的《哈尔滨市科协系统深化改革实施方案》要求,哈尔滨市科协决定自2019年起组织开展哈尔滨市创新争先奖评选活动,表彰奖励在创新争先行动中取得突出成绩的科技工作者。现就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及评审表彰

(一)设立哈尔滨市创新争先奖集体奖,评选表彰10个科技创新团队,颁发哈尔滨市创新争先奖牌。

(二)设立哈尔滨市创新争先奖个人奖,评选表彰10位科技创新带头人,颁发哈尔滨市创新争先奖章。

哈尔滨市创新争先奖每三年开展一次评选活动,评审时根据哈尔滨市科协制定的《哈尔滨市创新争先奖评选工作实施细则》,邀请相应领域专家学者对申报参评的科技创新团队、科技创新带头人进行评审,经公示后,对获奖的科技创新团队和科技创新带头人进行表彰奖励,颁发奖牌、奖章和奖金,并通过新闻媒体广泛宣传获奖者的先进事迹。

二、推荐范围、条件及渠道

(一)推荐范围:在哈尔滨市区域内工作的科技工作者及科技创新团队均可报名参加评选。

(二)推荐条件: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政治坚定,热爱祖国,作风廉洁,遵纪守法,具有良好学风,恪守科学道德。参评的科技工作者或科技创新团队应于近5年来在以下任一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1、科学研究、技术开发、重大装备和工程攻关方面,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及省市重大需求,解决重大科学问题,开辟新方向,突破关键核心技术,为解决经济社会发展瓶颈制约或国家安全重大挑战作出重大贡献。

2、转化创业方面,推动科学技术成果转化为产品或服务,开发、应用、推广科技成果,形成新标准、新产业、规模化应用示范等,经济社会效益显著。

3、科普及社会服务方面,运用科学技术知识开展科普及社会服务活动,面向社会公众提供科技类社会化公共服务产品,社会影响大,贡献突出。

(三)推荐渠道:由我校科学技术协会负责推荐到哈尔滨市科学技术协会参加评选。

三、推荐工作要求

(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真正把科研生产一线政治表现好、成就突出、贡献卓著的优秀科技工作者、科技创新团队推荐出来。

(二)各推荐渠道应坚持面向基层和工作一线,注重举荐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国防领域基层一线科技工作者、科技创新团队优秀代表,注重发现优秀的青年科技工作者和非公有制企业科技工作者。

(三)推荐材料要真实、准确、规范,成绩和贡献要重点突出、言简意赅,避免面面俱到、空话套话。

(四)严肃评选纪律,加强监督检查。要严格纪律,加强监管,认真处理群众举报,杜绝暗箱操作。对于伪造成绩、贡献、材料骗取荣誉的行为,经查实后撤销其评选资格。对于已获奖的科技创新团队和科技创新带头人,如发生违法违纪等行为,将撤销其所获奖项,并收回奖牌、奖章、奖金。

(五)推荐材料涉及国家秘密的,按有关规定办理。

四、申报材料要求

(一)申报材料主要由封面、目录、《哈尔滨市创新争先奖集体奖申报表》或《哈尔滨市创新争先奖个人奖申报表》、《哈尔滨市创新争先奖经济社会效益证明表》、佐证材料复印件〔包括申报截止日期前近5年获得的科研成果及获奖证书复印件、论文复印件、专著复印件、专利证书复印件及荣誉证书复印件〕等五部分组成。申报材料均采用A4纸打印并装订。

(二)《哈尔滨市创新争先奖经济社会效益证明表》需要项目应用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佐证材料复印件统一按照科研成果及获奖证书、论文、著作、专利证书、荣誉证书的顺序装订,其中专著应复印封面、目录和版权页部分,论文应复印刊物封面、目录及论文正文。媒体刊登的参评者事迹(传记、专访等)不能作为佐证材料。

(四)申报材料需提交三份,其中一份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原章(即用印处不是复印的公章)。

(五)报送材料时,请携带参评者获奖证书、论文、著作、专利证书、荣誉证书等佐证材料原件供审验,经哈尔滨市科协工作人员审核后当时返还。

(六)参评科技创新团队、科技创新带头人所在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七)请将《哈尔滨市创新争先奖集体奖申报表》、《哈尔滨市创新争先奖个人奖申报表》电子文档发送到后附电子邮箱,纸制版和电子版须保持一致。

五、有关申报事项

(一)申报截止时间:2019年9月17日。

(二)申报地点:科学技术研究院(综合办公楼617室)。

(三)联系人及电话:吴微 821919147,刘劲风 82191946。

(四)电子邮箱:708818340@qq.com

 

科学技术研究院

科学技术协会 

2019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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