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2019年度国家基金计划任务书签订工作现已开始,具体要求如下:
1、各项目负责人于9月10日11时前在系统提交计划任务书, 基金委审核有问题退回修改的,请于9月17日11时前将修改后的电子版重新上传,待计划任务书状态为“基金委已审核”后于9月23日双面打印计划任务书纸质版一式两份(右下角版本号与电子版一致),由科研秘书统一送至617室。
2、各科目预算不能高于申请书预算。“经费预算说明书”请下载模板填写,不能使用申请书时模板,最后应有“项目负责人签字、科研部门公章、财务部门公章”字样。如有合作单位,并且需要向合作单位拨款,请在计划任务书预算说明中明确外拨金额。
3、纸质版有2处需负责人签字,分别在“经费预算说明书”页和最后一页。财务部门、科研部门、依托单位公章由科研院统一办理。
4、本年度重点项目、优青项目及青年基金项目为无纸化申请试点项目,获资助项目请另行补充两份申请书纸质签字盖章页原件(申请人签字),分别装订在两份计划任务书最后,一并提交。申请书中如有合作单位,请加盖合作单位公章(合作单位公章请在提交截止日期前及早加盖),依托单位公章由科研院统一办理。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19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