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黑龙江省“百千万”工程科技重大专项2019年项目的通知
管理员 2019-11-11 00:00 浏览次数:

学校各有关单位:

根据《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厅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黑龙江省百千万工程科技重大专项2019年项目的通知》要求,我校现开始组织黑龙江省百千万工程科技重大专项的申报工作。现将具体申报要求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领域及方向

围绕装备、能源化工、食品、新材料、生物医药及医疗器械、新一代信息技术、种业及农机装备7大领域,2019年启动12个科技重大专项,包括机器人及智能装备”“石油及石油化工”“石墨及深加工”“人工智能技术及应用”“交通运输装备”“金属新材料”“玉米加工”“乳制品与肉类加工”“水稻及大豆加工”“生物育种”“智能农机装备”“化学药及生物药(申报指南见附件)。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主体

高校、科研院所牵头申报的项目,须有企业参与合作,并签署含经费匹配承诺的合作协议书。

(二)项目负责人

1.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高级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196411日以后出生。

2.同一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在研)1个项目。项目骨干(排名前三位)申报或在研项目总数不得超过2项。

3.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该项目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员,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

4.受聘于我省科研单位的外籍科学家及港、澳、台地区科学家等可作为项目负责人,全职受聘人员须由我省聘用单位提供全职聘用的有效材料,并作为附件报送。

(三)经费预算

鼓励加大自有资金投入。单个项目支持额度在500-800万元之间,2019年一次性拨付,具体要求参照各专项申报指南。企业承诺匹配资金额度原则上不低于省拨经费额度。

(四)项目执行期与技术就绪度

项目执行期2-3年。项目完成时技术就绪度应有3级以上提高,达到7-9级,实现产业化。申报单位需在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按照要求进行阐述。

(五)项目研究内容与考核指标

项目申报单位根据指南研究内容面向关键技术问题进行一体化设计,整体申报,项目完成时应完成该指南下所列全部考核指标。项目内容真实可信,不得夸大自身实力与技术、经济指标,各单位须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并提交诚信承诺书。项目一经立项,将根据申报书内容、指标转化生成合同书,无正当合理的依据不予修改调整。

三、申报方式及流程

(一)网上申报

项目申报通过登录黑龙江省科技创新服务平台(http://111.40.160.180:8180)进行在线申报,不接收纸质材料。项目申报人在线注册、填写申报书、上传可行性研究报告、预算书、联合申报协议、经费匹配承诺书、诚信承诺书等佐证材料,提交至申报单位。学校、推荐单位审核同意后,推荐到省科技厅。项目申报书及附件作为后续形式审查、项目评审的依据。

(二)项目推荐

我校申报项目由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厅推荐。

(三)受理时间

项目申报、推荐单位审核时间为:201911816:00112217:00,届时系统自动关闭,逾期不再受理。请申报人尽量提前完成填报和提交工作,错开申报高峰期,以防申报系统拥堵造成无法提交等问题。

四、其他事项

省科技厅负责组织有关专家和行业主管部门对项目进行评审,根据评审打分情况决定支持项目。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潘拓野    刘祖艳

电话:0451-82191057    0451-82190806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19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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