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林业和草原科技推广成果征集工作的通知
管理员 2019-12-02 00:00 浏览次数:

 学校各科研单位:

为加强新时期林业科技成果管理,充实丰富国家林业科技推广成果库信息系统,切实做好2020年林业和草原科技推广示范资金项目成果储备,进一步加快推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现组织开展林业和草原科技成果填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果征集条件

1.成果需成熟、先进、适用、宜推广,对林业和草原生产建设、生态保护和农民增收具有良好的支撑促进作用。

2.成果必须为通过地市级以上有关科技成果评价机构鉴定、认定、验收、评审评估和登记的科技成果,以及经审(认)定的林木良种、发明专利等。

3.符合国家相关政策和产业要求,必须对社会、资源、生态无危害和不良影响,应用范围广,辐射作用强,无知识产权纠纷。

4.成果所获得的时间应为2016年(含)至今,成果权属应无异议。

5.符合征集条件的科技成果严格按要求填写“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林业科技推广成果库管理系统成果信息表”(见附件1)。

6.提交相关附件材料(见附件2)。

7.已经入库的科技成果不在本次征集范围内(见附件3)。

二、填报注意事项

1.请各单位科研秘书严格把关,组织申报人严格按照成果内容表依次填写,重点填写成果简介。

2.电子文档提交《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林业科技推广成果库管理系统成果信息表》和附件材料(要求扫描原件,JPG格式)。

3.截止时间2019年12月20日17:00前。

 

联 系 人: 潘拓野

联系电话: 0451-82191057 

邮    箱:ptynefu@163.com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19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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