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已在基金委网站发布,本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在申请资助政策方面有较大调整,具体详情请申请者仔细阅读《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学校将《指南》中需特别关注的内容整理出来,供我校申请者参考。
一、关于申请人条件
1. 申请人基本资格:申请人应为东北林业大学正式受聘人员,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或其他从事基础研究的经历;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或者有两名与其研究领域相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科学技术人员推荐。部分类型项目在此基础上对申请人的条件还有特殊要求。(详见《指南》正文相关部分)
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人员(科学基金接收申请截止日期时尚未获得学位)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各类项目,但在职攻读研究生学位人员经过导师同意可以通过受聘单位申请部分类型项目,同时应当单独提供导师同意其申请项目并由导师签字的函件,说明申请项目与其学位论文的关系,承担项目后的工作时间和条件保证等,并将函件扫描件作为申请书附件上传。受聘单位不是依托单位的在职攻读研究生学位人员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各类项目。在职攻读研究生学位的人员可以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但在职攻读硕士研究生学位的,不得申请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3. 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可以作为申请人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不得申请其他类型项目。申请时可以根据在站时间灵活选择资助期限,获资助后不得变更依托单位。
4. 为避免与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复资助,优化国家科学基金资源的配置,保证项目主持人有精力完成好已承担的国家项目,2020 年度管理科学部不受理下列申请人的项目申请(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请除外):
(1)作为项目负责人近 5 年(2015 年 1 月 1 日后)已经获得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资助,但在当年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截止日期前,尚未获得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颁发的《结项证书》者。
注:已获得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颁发的《结项证书》且 2020 年作为申请人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G 字头申请代码)项目者,须在提交的申请书后附《结项证书》复印件,且在《结项证书》复印件上加盖依托单位法人公章。对于无纸化申请项目,需在线提交加盖依托单位法人公章的《结项证书》电子版。以前年度申请科学基金项目曾经报送过《结项证书》材料,本年度申请无须再次报送。
(2)在2020年度作为申请人申请管理科学部项目、同年又作为负责人申请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二、关于申请书撰写要求
1.申请书应当由申请人本人撰写;申请人应当按照撰写提纲要求提交申请材料;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的个人简历填写应规范。注意在申请书中不得出现任何违反法律和涉密的内容。申请人应当对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 申请人根据所申请的项目类型,准确选择或填写“资助类别”、“亚类说明”、“附注说明”等内容。要求“选择”的内容,只能在下拉菜单中选定;要求“填写”的内容,可以键入相应文字;部分项目“附注说明”需要严格按《指南》相关要求选择或填写。
3. 2020年,全部面上项目与重点项目试点基于四类科学问题属性的分类评审,申请人在填写申请书时,应当根据要解决的关键科学问题和研究内容,选择科学问题属性,并在申请书中阐明选择该科学问题属性的理由。申请项目具有多重科学问题属性的,申请人应当选择最相符、最侧重、最能体现申请特点的一类科学问题属性。
2020年,自然科学基金委同时推出一系列改革举措,请申请人务必仔细阅读 “指南”中 “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改革举措”内容,充分了解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改革举措。
4.2020年,扩大无纸化申请项目类型范围,除已开展无纸化申请的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重点项目外,将面上项目和地区科学基金项目也纳入无纸化申请范围。申请以上类型项目时,依托单位将申请书的纸质签字盖章页装订在《资助项目计划书》最后,一并提交。签字盖章的信息应与信息系统中电子申请书保持一致。
5. 2020年,将科研诚信承诺书列入申请书中,申请人与主要参与者、依托单位与合作研究单位需签署承诺后方可提交。试点无纸化申请的项目类型,申请人需在线签署承诺后提交至依托单位,依托单位需在线签署承诺后确认提交至自然科学基金委。
6. 如果项目申请涉及科研伦理与科技安全(如生物安全、信息安全等)的相关问题,申请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准则。涉及科研伦理和科技安全的项目申请,申请人应当按照相关科学部的要求提供相应附件材料(电子申请书应附扫描件)。
7. 申请人应当根据所申请的研究方向或研究领域,按照《指南》中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代码”准确选择申请代码,特别注意:
(1)选择申请代码时,尽量选择到最后一级(6位或4位数字)。
(2)申请人选择的申请代码1是自然科学基金委确定受理部门和遴选评审专家的依据,申请代码2作为补充。部分类型项目申请代码1或申请代码2需要选择指定的申请代码。
(3)重点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联合基金项目等对申请代码填写有特殊要求,详见本《指南》正文相关类型项目部分。
(4)进一步推进“申请代码”、“研究方向”和“关键词”的规范化使用,申请人在填写申请书简表时,准确选择“申请代码1”及其相应的“研究方向”和“关键词”内容。
(5)申请人如对申请代码有疑问,请向相关科学部咨询。
8. 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应当本人在申请书纸质签字盖章页上签字(试点无纸化申请的项目获批后提交申请书的纸质签字盖章页)。参与者中如有东北林业大学以外的人员(包括研究生),其所在单位即被视为合作研究单位,申请人应当在线选择或准确填写主要参与者所在单位信息。申请书基本信息表中的合作研究单位信息由信息系统自动生成。合作研究单位应当在申请书纸质签字盖章页上加盖公章,公章名称应当与申请书中的单位名称一致。已经在自然科学基金委注册的合作研究单位,应当加盖依托单位公章;没有注册的合作研究单位,应当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主要参与者中的境外人员,如本人未能在纸质申请书上签字,则应通过信件、传真等方式发送本人签字的纸质文件,说明本人同意参与该项目申请和所承担的研究工作,作为附件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报送。对于无纸化申请的项目,申请人应当将上述纸质材料的扫描件作为申请书附件上传。
每个申请项目的合作研究单位不得超过2个(特殊说明的除外)。境外工作单位不作为合作研究单位
9.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申请人或者主要参与者的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在申请书中分详细注明:
(1)同年申请或者参与申请各类科学基金项目的单位不一致的;
(2)与正在承担的各类科学基金项目的单位不一致的。
10. 申请人申请科学基金项目的相关研究内容已获得其他渠道或项目资助的,请务必在申请书中说明受资助情况以及与申请项目的区别和联系,注意避免同一研究内容在不同资助机构申请的情况。
申请人同年申请不同类型的科学基金项目时,应在申请书中列明同年申请的其他项目的项目类型、项目名称信息,并说明申请项目之间的区别与联系。
11. 申请书中的起始年月一律填写2021年1月1日;终止年月按照各类型项目资助期限的要求填写20**年12月31日(《指南》特殊说明除外)。
12.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均应当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申请人在填写本人及主要参与者姓名时,姓名应与使用的身份证件一致,姓名中的字符应规范。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主要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相关栏目中说明。
三、关于申请不予受理情形的说明
按照《条例》规定,申请科学基金项目时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将不予受理:
(1)申请人不符合《条例》、本《指南》和相关类型管理办法规定条件的;
(2)申请材料不符合本《指南》要求的;
(3)申请项目数量不符合限项申请规定的。
四、科研诚信要求
为加强科学基金科研诚信建设,进一步加强基础信息管理,防范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中的科研不端行为,自然科学基金委就有关科研诚信注意事项作出相应的说明和要求。请申请人务必仔细阅读指南中的“科研诚信要求”部分,了解须知中的内容。
五、限项申请规定
1. 各类型项目限项申请规定
(1)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同类型项目。其中:重大研究计划项目中的集成项目和战略研究项目、专项项目中的科技活动项目、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除外;联合基金项目中,同一名称联合基金为同一类型项目。
(2)上年度获得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不包括集成项目和战略研究项目)、联合基金项目(指同一名称联合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的项目负责人,本年度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同类型项目。
(3)申请人同年申请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部门推荐)和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合计限1项。
(4)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骨干成员或研究骨干)同年申请和参与申请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和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合计限1项。
(5)正在承担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
(6)作为申请人申请和作为项目负责人正在承担的同一组织间协议框架下得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合计限1项。
2.连续两年申请面上项目未获资助后暂停面上项目申请1年
2018年度和2019年度连续两年申请面上项目未获资助的项目(包括初审不予受理的项目)申请人,2020年度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面上项目。
3. 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的限制规定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申请(包括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和正在承担(包括负责人和主要参与者)以下类型项目总数合计限为2项: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不包括集成项目和战略研究项目)、联合基金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直接费用大于200万元/项的组织间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仅限作为申请人申请和作为负责人承担,作为主要参与者不限)、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含承担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资助期限超过1年的应急管理项目、原创探索计划项目以及资助期限超过1年的专项项目【特别说明的除外;应急管理项目中的局(室)委托任务及软课题研究项目、专项项目中的科技活动项目除外】。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作为主要参与者正在承担的2019年(含)以前批准资助的项目不计入申请和承担总数范围,2020年(含)以后申请(包括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和批准(包括负责人和主要参与者)项目计入申请和承担总数范围。
4. 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的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的限项规定
(1)作为申请人申请和作为负责人正在承担的项目数合计限为1项;
(2)在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参与项目研究工作的前提下,作为主要参与者申请或者承担各类型项目数量不限。
(3)晋升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后,原来作为负责人正在承担的项目计入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范围,原来作为主要参与者正在承担的项目不计入。
5.计入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的部分项目类型的特殊要求
(1)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时不计入申请和承担总数范围;正式接收申请到自然科学基金委作出资助与否决定之前,以及获得资助后,计入申请和承担总数范围。
(2)基础科学中心项目
基础科学中心项目申请时不计入申请和承担总数范围;正式接收申请到自然科学基金委作出资助与否决定之前,以及获得资助后,计入申请和承担总数范围。
基础科学中心项目负责人及主要参与者(骨干成员)在资助期满前不得申请或参与申请除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以外的其他类型项目。
正在承担创新群体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主要参与者不得申请或参与申请基础科学中心项目,但在资助期满当年可以申请或参与申请基础科学中心项目。
(3) 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同年申请和参与申请的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数量合计限1项。
正在承担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的负责人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主要参与者,在准予结题前不得申请和参与申请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
国家重大仪器研制项目(部门推荐)获得资助后,项目负责人在准予结题前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除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以外的其他类型项目。
申请(包括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和正在承担(包括负责人和主要参与者)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含承担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项目),以及科技部主管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重点专项、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项目总数合计限1项。
(4)原创探索计划项目
原创探索计划项目从预申请开始直到自然科学基金委作出资助与否决定之前,不计入申请和承担总数范围;获资助后计入申请和承担总数范围。
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原创探索计划项目(含预申请)。
正在资助期内的原创探索计划项目负责人, 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除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之外的其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6.作为项目负责人限制获得资助次数的项目类型
(1)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同类型项目作为项目负责人仅能获得1次资助。
(2)地区科学基金项目:自2016年起,作为项目负责人获得资助累计不超过3次,2015年以前(含2015年)批准资助的地区科学基金项目不计入累计范围。
7. 不受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限制的项目类型
创新研究群体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数学天元基金项目、直接费用小于或等于200万元/项的组织间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中的集成项目和战略研究项目、外国青年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应急管理项目中的局(室)委托任务及软课题研究项目、专项项目中的科技活动项目、资助期限1年及以下的其他类型项目(不包括原创探索计划项目),以及项目指南中特殊说明不受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限制的项目等。
注意事项
(1)除原创探索计划项目外,处于评审阶段(自然科学基金委作出资助与否决定之前)的申请,计入本限项申请规定范围之内。
(2)申请人即使受聘于多个依托单位,通过不同依托单位申请和承担项目,其申请和承担项目数量仍然适用于本限项申请规定。
(3)现行项目管理办法中,有关申请项目数量的要求与本限项申请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8.人才计划项目互斥限项
(1)以下人员不得申请国家杰出青年基金项目:
正在申请国家“千人计划”创新人才长期项目、外国专家项目,国家“万人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等5类人才计划项目任何一类的,以及获得过上述5类人才计划项目任何一类支持且在支持期内的。
(2)以下人员不得申请优秀青年基金项目:
①正在申请国家“千人计划”创新人才长期项目、外国专家项目,国家“万人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等5类人才计划项目任何一类的,以及获得过上述5类人才计划项目任何一类支持的。
②正在申请国家“千人计划”青年项目、国家“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项目、“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青年学者项目等3类人才计划项目任何一类的,以及获得过上述3类人才计划项目任何一类支持且在支持期内的。
六、基本资助格局情况
1.面上项目:2019年度直接经费平均资助强度58.58万元/项,资助期限为4年。2020年度面上项目直接费用平均资助强度预计与2019年度基本持平。关于面上项目资助范围、今年资助状况和有关要求见各科学部介绍。请申请人参考相关科学部的资助强度和说明提出申请。
2.重点项目:2019年度直接费用平均资助强度约298.57万元/项,资助期限为5年。
3.青年科学基金项目:2019年度直接费用平均资助强度预计达到23.42万元/项,资助期限仍为3年。2020年,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按固定额度资助,每项资助直接费用为24万元,间接费用为6万元(资助期限为1年的,直接费用为8万元 ,间接费用为2万元;资助期限为2年的,直接费用为16万元,间接费用为4万元)。
请申请人注意,上述类型项目平均资助强度为全委平均值,各科学部相关类型项目资助强度可能有所不同,请认真阅读《指南》各科学部相关类型项目说明。
七、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申请须知”中的“二、预算编报要求”部分,请申请者仔细研读,并按照其相关规定内容进行预算填报。
八、优化申请代码设置
2020年,以工程与材料科学部、信息科学部等为试点,重新梳理一级和二级申请代码,不再设置三级申请代码,申请人选择准确的申请代码后,可在信息系统中选择合适的“研究方向”和“关键词”。
九、其他要求
1、要求申请者(项目负责人)务必如实填写职称、学位等个人信息,并对参加人员的职称、学位等个人信息及签字负有主要审核责任,如与事实不符,取消申请资格,由此引起的后果由申请者(项目负责人)自负。
2、2020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部分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部分联合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数学天元青年基金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和外国青年学者研究基金项目等。不在集中接收申请范围的项目类型,项目指南将另行公布。对于随时受理申请的国际(地区)合作交流等项目,申请人应避开集中接收期提交申请。
3、单位名称统一填:东北林业大学; "所在系所"填:申请者所在学院,各项代码可在《申请书》相关空格弹出、选择。
4、鼓励有实力的教授组织力量申请重点项目,请详查"重点项目指南";
鼓励45周岁以下的优秀青年学者申请"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
鼓励38岁(女性40岁)以下优秀青年学者申报国家优秀青年基金。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0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