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到期948、行业公益专项及局重点项目验收的通知
管理员 2020-01-14 00:00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科技司关于组织到期948、行业公益专项及局重点项目验收的通知》(林科创便字[2020]2号)的要求,对我校到期的948、行业公益专项及局重点项目验收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范围

“十二五”和“十三五”期间立项未结题948、林业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及局重点项目。

二、验收程序

此次验收工作包括:财务审计及评前审查、提出项目验收申请、项目现场查定验收三个环节。财务审计和评前审查完成后,提出项目验收申请,根据实际情况组织项目验收。

三、验收方式

项目现场查定验收采取汇报质疑方式,项目负责人汇报项目执行情况,汇报内容要突出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及创新,理论、技术的突破点、创新点,试验基地、项目经费使用,取得的成效等。

四、相关要求

1. 项目财务审计及评前审查。

948项目和局重点项目需要进行财务审查,该项工作将统一安排部署,具体时间等待进一步通知;林业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需进行财务审计。财务审计需委托具有科技部专项经费审计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填写《林业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项目财务验收审计报告》(附件1)。

2. 提出项目验收申请。

各位项目负责人填写《国家林业和草原局948项目验收申请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局重点项目验收申请表》《林业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项目验收申请表》(附件2)。

3. 材料报送要求。

948项目和局重点项目负责人请将“项目验收申请表”(附件2)电子版,于2020年2月16日前发送至邮箱lzynefu@qq.com。

林业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项目负责人请将《林业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项目财务验收审计报告》(附件1)、《林业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项目验收申请表》(附件2)电子版,于2020年2月16日前发送至邮箱lzynefu@qq.com。

4. 其他事项

请各项目负责人按照《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科技司关于组织到期948、行业公益专项及局重点项目验收的通知》(林科创便字[2020]2号)的要求,做好后续工作准备,具体时间等待进一步通知。

五、联系方式

刘祖艳    0451-82190806    13936312545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0年1月14日

 

 东北林业大学    科学技术研究院    中国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和兴路26号    邮编:150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