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2020年度黑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已下达,现就签订《黑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计划任务书》(以下简称计划任务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项目负责人通过黑龙江省科技创新服务平台(http://111.40.160.180:8180)填写计划任务书。系统在线提交时间截止到8月17日17:00前。
二、省自然科学基金研究团队项目省拨经费100万元;省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项目省拨经费50万元;省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省拨经费50万元;省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项目省拨经费10万元;省自然科学基金联合引导项目省拨经费2万元,自筹经费8万元。
三、项目负责人要按照《省级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办法》(黑财规审〔2017〕12号)要求,认真填写经费预算。因省拨经费有限,建议各项目负责人将经费用于科研活动支出,不列支间接经费。
四、计划任务书经省科技厅审核后打印四份(双面打印,A3纸中缝装订),项目负责人签字后由各单位科研秘书统一于8月26日送至综合办公楼611室。
签订计划任务书注意事项:
1、项目年度计划按四个年度填写,分别为2020、2021、2022、2023年。
2、联合引导项目省拨经费为2万元,自筹经费为8万元,自筹经费请填写到单位自用资金栏目。
联系人:戴放 联系电话:82191085
省科技厅技术支持电话:0451-82651341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0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