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黑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清理验收工作的通知
管理员 2020-09-30 00:00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现对项目合同到期但尚未验收的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进行集中清理验收。有关注意事项如下:  

一、清理范围

2017年立项的、项目合同到期(执行期为2017.10.1-2020.10.1)未验收的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二、清理时限

2017年立项的、项目合同到期(执行期为2017.10.1-2020.10.1)的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于2020年10月9日前登录黑龙江省科技创新服务平台(http://login.zwfw.hlj.gov.cn/yswz/f/apploginuser/appsysuser/applogin?uuid=NqKHa6SKL1D0)完成在线填写结题验收材料工作。

三、清理结果处理  

项目负责人存在不履行结题手续、结题不通过、科研履约不及格或被终止结题的,取消1-3年以内承担财政资金支持项目资格及其他资格,并依情节轻重,分别列入“黄名单”与“黑名单”。(见附件1)

四、其他要求  

1、省自然科学基金各类别项目均需填写科技报告,科技报告由科研院和科技厅审核通过后再提交验收申请材料;验收申请材料经科研院和科技厅审核通过后打印结题验收材料一式两份,胶装,送至611室。

2、近期首次登陆“黑龙江省科技创新服务平台”的项目负责人请先完成统一身份认证,操作说明在登陆页面的左侧部分。

3、结题项目清单见附件2。

 

联系人:戴放           82191085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0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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